一、上下联动,全力推进为农服务规模化。一是发挥县社统筹规划作用。县供销社负责统筹协调各类资源,安排任务目标,加强指导。对不易整合的大型、新型机械,由县供销社筹资购买,全县调配使用,两年多来,筹资近百万元购置大型机械12台套;积极与涉农部门对接,寻找政策支持,共争取扶持机械10台套,价值140万元;对认识不足、能力不够的基层社主任,采取换人、下派和帮扶等措施,实行开放办社,将热爱供销事业、系统内部下岗后做出成绩的职工及社会能人吸纳进供销社,充实供销社人才队伍,对基层社主要负责人免职3人;下派兼职2人,向基层社派驻帮扶工作组3个,招聘基层社副主任5人;建设县域为农服务网络,形成了以全资企业梁山沃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3处庄稼医院、17处农资直供站、2处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52个合作社为服务载体的联合合作的服务网络,为土地托管服务提供强有力的物质技术支撑。二是发挥基层社运营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社在农村的人脉、经营优势,整合社会农业机械,全县共领办农机合作社9个;联系村两委、种粮大户、农村能人,全县领办、协办种植合作社 93个,养殖合作社4个;以合作社为载体,因地制宜,开展多形式土地托管服务。合作社成员以土地或实物(农机)、货币等入股,参与管理与服务、生产劳动。收益部分按协议比例分配村集体、合作社、社员,实现多方共赢。三是发挥村两委组织协调作用。在行政村,由村两委设置为农服务代办处,明确联络员,成立土地托管服务队,负责整合土地,并为托管土地提供田间管理等服务。供销社与村两委签订服务协议,与农户签订托管协议。四是发挥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辐射带动作用。按照综合改革试点要求,加快推进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工程,自下而上探索区域性联合社建设,在济宁市率先成立“梁山县韩垓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和“梁山县黑虎庙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充分发挥联合社的整合辐射带动作用,发展订单农业,探索开展小麦、玉米套餐式托管种植服务,通过与法国“罗盖特”公司、省供销社经济协会合作,将良种、良药、良法有机结合,每亩降低农资及服务成本160余元,延伸服务链条,拓展服务范围,每亩助农增收节支达200 元,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建设为农服务中心,提高为农服务规模化水平。一是试点先行,探索机制。2013年,试点建设梁山县供销社韩岗为农服务中心,一期投资800万元,占地50亩,建筑面积6010平方米。服务中心设置为农服务大厅、农化监测中心、测土配方智能配肥、烘干仓储、农机服务、农民培训等,为农服务中心由县社所属企业沃野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镇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基层社共同建设和运营,农业、农机、金融等部门延展网点,一并进驻,为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引起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二是党政重视,全力支持。县委县政府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列为县政府2015年为民办理的十件实事之一及县人代会的第一号议案,并被列为县委县政府2015年“三重”工作内容之一,以县委县政府文件印发,明确供销社每建1处为农服务中心,由县财政拨付100万元扶持资金。三是制订规划,分期实施。在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加快全县为农服务中心规划建设。为农服务中心由县政府统一规划,县供销社组织实施,所在乡镇提供土地。按照“布局合理、半径适宜、规模适度、功能完备”的原则,2015年,规划建设了韩垓镇五里堡、拳铺镇信楼和黑虎庙镇师庄3处为农服务中心,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为农服务中心全县覆盖,成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主阵地。 三、整合社会资源,联合推进为农服务规模化。2014年被确定为综合改革试点县后,县政府随即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和供销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由分管副职和组织委员具体负责。组织部门负责政策制订、协调推进;乡镇、村(居)党组织负责政策宣传、组织发动;供销社发挥资源、网络、经营和人才优势,多方联合,促使政策落地。在土地托管服务工作中,逐渐建立起乡镇和供销社、农机、农业、粮食、移民、财政、工商等涉及多方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商解决问题,积极整合政策、资金、项目、技术、信息等多方资源,形成扶持合力。截至目前,全县12个乡镇(街、区)开展土地托管工作,11个基层社和9个社属企业全部参与,领办、创办各类农民合作社106个,服务合作社410个,成立乡镇级联合社11个,购置、整合各种农机设备200余台套,实现土地托管服务面积30余万亩,其中全托管4.5万余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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