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泰办发〔2016〕10号),对全市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文件明确指出:支持供销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集农资供应、智能配肥、农机作业、病虫害防治、粮食烘干储存(农产品加工)等功能为一体的为农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托管等规模化的生产经营服务,解决农村社区农业劳动力不足的问题,推动社区农业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支持供销社广泛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活动,建立社村合作机制,推进日用品、农资连锁超市进农村社区,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稳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积极开展补充农业商业保险服务,不断增强农村社区服务功能和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