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亭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对供销社综合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文件要求,要全面把握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等总体要求,到2020年,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文件明确了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健全完善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要明确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属性,全面改造提升基层社,鼓励基层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建设,发挥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职能作用,引导供销合作社及社有企业强化联合与合作。二是建立健全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组建区农业服务公司, 多途径建设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用地由所在镇(街道)按有关政策负责无偿提供。国土资源和农业等部门对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的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用地,按配套设施农用地对待,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供销合作社在原有设施改造的,在未造成土地用途改变前提下,应允许供销合作社按规划要求自行进行改造,国土、规划等部门要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每建设一处为农服务中心区财政给予30万元的资金扶持。到2016年底前在全区10个镇(街道)各建设为农服务中心1处,年底纳入科学发展考核的重要内容,2017年在比较大的镇(街道)再建设5处,实现全区为农服务中心全覆盖。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对取得资金互助资格证书的合作社,区财政给予5万元的政策补贴。三是加快建设农产品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依托供销合作社领办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支持供销社培育一批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实施“互联网+供销社”行动计划,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四是着力构建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发展城乡社区服务体系。鼓励开展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活动,发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区、镇(街道)两级财政每年要拿出总额不低于100万元的资金,用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到2020年,全区供销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六是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深化联合社机关改革,稳定区联合社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积极发展行业协会,理顺联合社与社有企业关系。 文件强调,要加大对供销社综合改革的组织领导:一是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供销合作社系统具体落实、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推进机制。二是落实政策措施。从2016年起,区政府每年设立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360万元,用于供销合作社推进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融资服务体系等建设。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并随着区级财力的增幅逐步增加。上级财政扶持资金,区财政局、商务局、农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经管局、旅服局同区供销社研究确定有关扶持项目。三是切实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挪用供销合作社财产,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不得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四是坚持依法治理。五是鼓励基层探索创新。鼓励基层先行先试,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六是加强供销合作社自身建设。七是强化督促检查指导。建立完善督导机制,对重点改革任务实行台账管理,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健全工作评价机制,对每项改革举措评估问效,对改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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