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供销社与市农村商业银行签订农村服务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以共同促进、服务“三农”发展为目标,发挥自身优势,深入开展合作。供销社要加强农村经营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服务优质、运营高效、管理规范的服务网络,三年内实现全市村级网点全覆盖。农商行要将金融服务融入每一网点,推行“阳光信贷”,开辟“绿色通道”,并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共同高效服务于我市“三农”工作。 一是共同加强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供销社着力打造功能强大、全程服务农业的为农服务中心,向市农商行推荐服务能力突出、经济效益显著、持续发展力强的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市农商行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农商行业务终端逐步进驻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各项金融服务。双方共同推进和丰富为农服务中心服务项目,不断提升其综合服务功能。 二是共同推进农村电子商务。依托供销社连锁实体店,突出地方特色商品,共同建设和打造农村电商服务平台。以供销社为主,共同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三年内全市自然村实现全覆盖。农商行积极配合,提供金融服务和有关技术支撑,推广网上银行、微信银行、手机银行,逐步实现“电子机具村村通、家家用上银行卡”。对优秀电子商务发展项目,农商行要加大授信和贷款支持,简化短期小额贷款手续。 三是共同构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农商行要进一步加大对供销社系统农村商品流通直营店、冷链物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等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尤其是一些大项目,优先优惠提供信贷支持。供销社企业经营网点进一步向镇村发展,农商行金融便利店、助农取款服务点、POS服务点要与供销社连锁网点实现无缝对接,除提供财务结算服务外,逐步全面实现代理代收电费、代发工资、烟草、新农保、粮食补贴、代收取暖费等服务业务。 四是共同推进农村信用互助。供销社在农民合作社内设立信用互助部,推进农村信用互助业务发展,将农商行指定为我市合作社互助资金托管银行,为合作社提供金融服务。农商行作为托管行,要发挥行业、系统优势,确保信用互助托管资金来源于社员,服务于社员,充分保证信用互助托管资金在金融监管部门核定的社员内封闭、限额运行。着力解决农业农村“小额、分散”的资金需求,为“三农”发展提供便捷有力的支持。 五是共同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供销社发挥全市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引领带动作用,培植和发展典型,重点支持实体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创建国家、省级示范社。农商行要在资金授信、小企业贷款、简化审批上加大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共同支持扶植一批优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六是构建合作协商机制。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主动与当地农商行对接,推介供销社系统改革和支农的思路、规划和手段。各级农商行也要积极向供销社介绍农商行信贷政策和产品,共同研究信贷支农的切入点。双方将建立定期互访机制,通报情况,推进合作,研究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明确双方深化业务合作的具体牵头部门,统筹协调安排业务合作,开展业务指导。各级供销社和农商行要从服务三农的高度,加强领导、组织和沟通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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