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山区委组织部与泰山区供销社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社村共建”工作的意见》(强村固基办〔2015〕1号),在全区基层供销社与村级组织中深入开展“社村共建”工作,充分发挥供销社服务“三农”载体作用,全面提高新形势下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文件指出,“社村共建”工作要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以组织共建、资源共享、发展共谋为着力点,以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为切入点,以构建“村级党组织+基层供销社组织+合作经济组织”三位一体模式作为核心内容,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供销社事业大发展的共赢局面。 文件强调,从三个方面推进工作,一是积极领办、创办、共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基层供销社和涉农公司的作用,与村“两委”共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着力创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积极吸纳农业经营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加入农民合作社。对已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合作制原则,通过土地流转、产权联接、服务对接等方式,加以整合、规范和管理,吸纳到供销社经营服务体系中来。二是努力搭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平台。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作用,按照“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营市场化”要求,与村“两委”共建农村社区服务中心,搭建农业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以日用品超市、农资超市、庄稼医院和其他涉农经营性共建项目为重点,纳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布局,同步实施。建成集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生活性服务与生产性服务于一体、专项服务与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网络,增强综合服务功能。三是充分发挥各类人才的支撑作用。围绕“社村共建”,着力把政治过硬、作风扎实、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干部优先向供销社倾斜;支持大学生村官参与社村共建工作,帮助所在村组建农民合作社;发挥与帮扶村的密切联系,共同努力做好“社村共建”文章。按照开放办社、自愿协商的原则,采取聘任、挂职等方式,选拔德才兼备,有一定技术服务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办的村“两委”干部、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产品加工业主、生产经营大户和社会能人等优秀人才,吸纳到供销社队伍中来。同时鼓励基层供销社优秀干部职工到村任职,推进共建项目和村集体经济发展。 文件要求,各单位要把“社村共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各街道镇、有关部门、村“两委”要加强协调沟通,通力配合,及时掌握“社村共建”工作进展情况,达到双向互动、优势互补、共建共赢的目的。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典型带动作用,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报道“社村共建”涌现的好典型、取得的新成果、带来的新变化,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社村共建”中符合供销社支持发展的相关项目,优先列入供销社改革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给予适当倾斜。依法保护“社村共建”项目的主体地位,维护合法权益。加强资产管理,坚持规范运作、科学实施、民主决策,确保“社村共建”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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