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的意见》(淄政办字〔2015〕97号),要求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进一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促进全市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和品牌农业发展。 文件指出,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是在坚持农村土地政策不变、不影响土地承包关系的前提下,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切入点。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的重要性,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5〕16号)要求,进一步激发供销合作社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把为农服务放在首位,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农机作业、统防统治、收储加工等系列化服务,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为农服务体系。 文件要求,突出关键环节,提升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水平。一是培育发展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主体。积极适应政府购买服务的新形势,重点发展粮食种植、农机、农产品、植保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服务企业,抓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示范社建设,组建专业合作联合社,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推进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淄博众得利、桓台联华益农等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骨干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飞防机械装备和专业团队优势,积极组建区域统防统治经营实体,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和作业范围,努力打造立足鲁中、辐射周边、全省一流、全国知名的飞防作业队伍和服务龙头。二是着力拓展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领域。围绕全市创建吨粮市总体目标和北部高产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等区县要大力开展以小麦玉米病虫草害统防统治为重点的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开展大田作物土地托管和蔬菜产销服务。淄川区、博山区、沂源县等区县要重点突出林果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地积极探索不同品类、不同地貌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新途径。张店区、周村区等区县要突出都市农业、苗木花卉和农产品销售等产业,推进农超(农校、农社)对接和农产品电商,着力在农产品销售上实现新突破。要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探索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和农业互助保险服务,缓解农民融资难,坚决防控金融风险。三是扎实推进区域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发挥农业农机部门政策优势、人才优势和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优势,按照服务半径3公里、服务面积3—5万亩的要求,建设集测土配方和智能配肥、统防统治、农机作业、烘干储藏或冷藏加工、庄稼医院、农民培训等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为农服务中心,努力搭建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四是社村共建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村共建”工作的意见》(淄办发〔2014〕9号)要求,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经营网络优势、农业农机部门的人才技术优势和村“两委”组织发动农民、促进土地流转等政治优势,积极联合村级组织、农村能人、生产大户和广大农民,通过社村共建新型农村社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发展专业合作和农产品加工销售等项目,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农民增收减支,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文件提出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高度重视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重要举措来抓,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认真做好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的规划制定、组织指导、协调管理、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市、区县两级要加大对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的支持力度。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科技、农业、水利、农机、农业综合开发、气象和金融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支持配合供销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开展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三是抓好示范带动。认真总结推广淄博众得利农超对接、山东新星农产品线上线下融合网络、淄博众得利齐民旺和桓台联华益农飞防服务、张店合家福蔬菜平价超市、鲁供天马农产品经营、高青庆丰玉米种肥同播等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在增收节支、提高劳动效率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带动更多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入服务的行列,加快推进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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