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平县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印发东平县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5〕27号),明确支持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全力打造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规模化、系列化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加快推进农业规模化服务。 文件指出,坚持“政府支持,供销社主办,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按照“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半径适宜、功能完备”的要求,根据地域产业资源和农业农村需求,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着力打造农业生产生活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主阵地,在以大田托管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上,推进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打造“一站式”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扎实推动现代农业规模化服务,解决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争取2015年底前在彭集、接山、州城、商老庄、戴庙、斑鸠店6个乡镇(街道)各建设为农服务中心一处,2016年在其它8个乡镇(街道)各建设为农服务中心1处,2017年在比较大的乡镇(街道)再建设4处,实现全县为农服务中心全覆盖。每个为农服务中心建设规模为15—20亩,服务半径3公里,服务耕地面积3—5万亩,投资650万元。 文件强调,由县供销社牵头统一组织为农服务中心的建设,农业、农机、科技、就业、金融等部门的延伸服务网点一并进驻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服务中心由乡镇(街道)提供土地,供销社、有关公司、专业合作社、村委共同参与建设。整合各种涉农服务,整合各类经济组织,为农民提供土地托管、农机服务、农资直供、烘干仓储、统防统治、农民培训六大服务,发挥带动作用,搭建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综合平台。为农服务中心由东平县供销为农服务公司或所在地的基层供销社负责整体管理和运营。针对服务内容和要求,组建专业服务合作社和镇级联合社,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同时,坚持“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及“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的原则,积极争取乡镇(街道)、村以及林业、体育、文化、卫生等部门的广泛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为农服务中心统一悬挂供销社标识和为农服务标识。 文件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农工办、财政、农业、水利、水产、畜牧、农机、开发办、扶贫办、金融、供销社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项目管理,对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及推进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对预定的工期建立倒排工期制,确保建设任务的顺利完成。要强化政策支持。对新建为农服务中心,每建设一处县财政扶持100万元,其它由供销社筹资解决。要建立考核机制。对为农服务中心建设实行包靠制度,每个服务中心由专人负责包靠,确保为农服务中心的建设质量和进度。对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被动应付、影响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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