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莱芜市出台《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莱办发〔2015〕46号),将供销社服务规模化、流通现代化、社村共建等纳入全市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
文件强调,一是加强规划项目进村到户机制建设,切实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受益度,鼓励基层供销社实施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的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积极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积极培育贫困地区农民合作组织,提高贫困户在产业发展中的组织程度。二是鼓励基层供销社等县域骨干流通企业建设商品配送中心、镇(街道)商贸中心和村级直营连锁店,扩大农村超市覆盖范围,2017年覆盖50%以上的贫困村,2020年所有贫困村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