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政办字〔2018〕22号 为全面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结合莒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引导农民、村集体、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以土地经营权为媒介,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进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主要内容。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家庭承包权不变,实施“一二一”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创新工程,即创新推动农村土地经营权变成“股权”这一发展方式,积极引导,农民、村集体两个主体转成“股东”,共建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实现全程一体化托管,简称“一变两转一托管”。入社农户除享受土地保底分红,还可享受土地经营分红,既可在社内务工取酬,也可外出经商务工,既保证各方成本最小化、经济效益最大化,也保证农民和村集体利益最大化,形成土地入股+整建制托管+农业保险+保底分红“四位一体”的土地股份制合作运营模式。 (三)任务目标。按照一年启动试点、两年面上推广、三年建体系“三年三步走”步骤,2018年,每个镇街(园区)发展2~3个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到2020年,每个镇街(园区)发展7~10个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基本实现行政村全覆盖。并探索组建镇域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构建完善镇村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组织体系。 二、推进措施 (一)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市场需求,结合村情农情实际,因地制宜、因村施策,通过典型引领、分类指导,规范有序推进,科学设置符合当地实际的种养品种、发展规模、产供销模式,确保取得实效。各镇街(园区)要制定工作方案,研究落实相关政策,加强调度协调,落实推进措施,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要指导村(社区)通过召开村“两委”成员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利用宣传栏、入户讲解等形式,宣传讲解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办社宗旨、运营模式及入社农户的权利、义务,引导群众算细算实入社前后的投入、产出对比账,让群众切实放下思想包袱,主动自愿入社,走集约化、规模化、市场化合作经营之路。要根据当地实际,选取村情稳定、“两委”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强的村,启动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培育工作。 (二)农民主体、依法组建。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按照“进退自由、持股入社、管理民主、风险共担、到期分红”的要求,依法组建并登记注册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探索以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为主要成员,广泛联合农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运营过程中,严格按照合作社章程,执行落实社员代表大会、生产管理、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共同做好运营决策、生产监管、财务监督、利益分配等工作,保障合作社规范有序运转。同时,促进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与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业务联合、资本联合,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格局。 (三)厘清职责、分工合作。结合村社共建,引导村集体以农田水利设施及增溢的土地经营权入股,参与或主持合作社规划运营、监督管理和利益分配,负责协调社员组织、土地整合入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及相关政策的争取与扶持等工作。基层供销社或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资金及设施设备等入股,参与合作社发展规划、种(养)植计划、运营服务、监督管理和利益分配,负责技术指导培训、土地托管、相关扶持政策协调争取等工作。家庭农户负责自身土地入股整合,服从社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的决策,积极参与运营监督和管理等工作,享受合作社分红。托管服务主体负责耕、种、管、收、储、加、销全程托管及农资供应、技术指导和培训等系列化服务,也可以入股参与经营和分红。 (四)适度规模、全程托管。按照“一适度三统一”要求,原则上每个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入股土地规模不低于300亩,一般不超过1500亩,最大限度统一种植作物,统一种植技术规程,统一产品质量标准,以土地的适度规模化,推动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产量规模化,不断增强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通过整建制、一体化托管,实施标准化生产,降低化学投入品使用量,改善土壤生态环境,提高农产品产量质量;提升机械化生产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劳动力投入成本。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以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农业、农机、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镇街(园区)镇长(主任)任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培育和发展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供销联社,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检查考评等工作。建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各镇街(园区)也要成立相关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专职人员和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培育和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协同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安排农业产业化、新农村建设、农田水利、国土等涉农项目资金,要优先支持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发展。要建立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减少办理环节,优化发展环境。县财政局负责争取上级扶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县农业局负责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推广,土壤改良、测土配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防治、农产品加工储藏、品牌建设等指导和培训,负责农业政策性保险落实。县农机局负责落实农机补贴政策,强化机械配置、技术培训等服务,负责土地深翻(松)、农机补贴等扶持项目争取及落实等工作。县供销联社负责组织基层供销社领办创办的托管服务主体,搞好全程系列化托管服务、相关技术指导、产品购销等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登记注册相关指导和服务,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回访、年检年报监管与监督。县金融办负责信用互助业务指导和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优先办理信用互助业务许可证。县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畜牧局、林业局、粮食局、交通运输局、开发办、人民银行等部门也要立足部门职责,优化服务,共同促进工作开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广泛宣传和报道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的特色做法和积极成效,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的热情。要注重发现“一二一”工程中的先进人物和生动事例,及时总结特色做法、创新经验和突出成效,树立典型,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考核奖惩。将培育和发展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成效纳入现代农业发展综合考核,实行定期调度督导和通报制度,并作为现代农业观摩会必看项目。对任务完成好的镇街(园区)通报表扬,优先推荐评先树优;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镇街(园区)通报批评,当年度取消农业方面表彰奖励。设立专项资金,对新成立且符合条件的整建制托管的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在享受上级相关扶持资金的基础上,县财政根据规模及运营状况予以一定资金扶持。各镇街(园区)也要设立专项扶持资金,支持土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培育和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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