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供销社将组建区域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作为加强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密切农民利益联结的重要措施来抓,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密切有关部门联系,探索联合社运营机制,加快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组建。目前,全市6个县、69个乡镇全部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此外还组建了3个街道办事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实现了县、乡镇区域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全覆盖。 一、积极沟通,争取党政支持。市、县两级供销社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供销社牵头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重要意义和重大作用,争取最大限度支持。将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列入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泰发〔2016〕4号)和市委1号文件。岱岳区、新泰、宁阳、东平政府出台了《关于同意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批复》文件,全面支持供销社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各级供销社多次与编办、工商局汇报对接,取得了大力支持,有效促进了组建工作。肥城于2015年在全省率先组建了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二、培树典型,示范引领带动。采取试点先行、典型引领、以点促面的工作方法,在基层基础较好、领办专业合作社较多的综合改革试点宁阳县开展试点,打造示范典型,以点促面。宁阳在全市率先实现了县、乡区域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全覆盖。宁阳县社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组建,本着“精、专、优”的标准,以基层社为依托,联合领办的合作社、吸纳社会上优秀合作社入股发起成立,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宁阳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以12个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县社7个农机专业社、11个种植专业社共同发起成立,与县社一个机构“两个牌子”。11个乡镇农民合作社也以基层社、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组建,实现基层社、联合社联合发展。 三、建章立制,保障健康发展。围绕密切与合作社、农民的利益联系,按照农民合作社法,制定了联合社章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财务制度、社员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议事制度,加强对县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及成员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明确了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并在实现制度模块化、标准化,“一个模子出产品”,工作得到较快发展,在各县(市、区)形成上下畅通、联结紧密、运作高效、充满活力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 四、发挥作用,密切利益联结。探索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运营发展机制,在联合社内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利益共营、民主管理的良好发展机制,形成联利连心、合作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切实增强自我服务能力。全市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已积极参与到农业规模化服务、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一二三产业融合、商贸中心建设等领域,初步发挥了服务社员,带领社员闯市场的积极作用。东疏镇联合社以土地入股形式整合土地300亩,种植土豆、毛豆、大叶波菜和甘蓝,当年获得销售收入171万元,股东除获得土地优先股分红800元以外,又二次分红9.2万元,在基地就业的14名社员获得劳动收益人均8000元,村集体增收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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