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莘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推进和规范政府职能部门工作进社区的意见》(莘办发[2012]48号)文件。文件要求,“供销部门要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和居民生活需求,结合社区的地理位置和人口分布情况,在社区设立代办点或服务组织,提供便民服务,打造‘十分钟生活服务圈’”;“县供销社要在社区设立日用消费品经营、废旧物资回收、农副产品经营、农资经营等各种服务组织代办点,为社区居民提供必须的日常生活服务”。文件还要求,严格社区工作项目准入制度,开展“百项服务进社区”活动,严格督查考核制度,建立监督评议制度。(吴光忠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