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广电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统计局、国家粮食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方及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 《意见》对加强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目标、内容、形式、制度建设以及配套措施等都作了明确规定。《意见》提出,加强和改进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工作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农产品价格信息的开发采集、加工整理、分析预测和播报发布工作;建立规范的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制度和工作体系;逐步健全农村基层价格信息工作和服务队伍。 《意见》要求,要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资源的开发采集和加工整理工作。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特点,开发整理一批地域和季节性强,具有特色的农产品价格信息资源。中央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选择一些重要农产品,对其供求、价格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对价格走势做出预测,引导农业生产、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平稳有序流通。 《意见》指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要重点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的作用,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播报发布工作。尤其要发挥中央电视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覆盖面广、收视(听)率高的特点,做好农产品价格行情及价格预测信息的发布。要充分发挥中国价格信息网、中国农业信息网和其它有关信息网传播价格信息快捷的作用,加快互联网络向农村延伸的步伐,利用互联网络搜集并传播农民需要的即时价格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