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农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全国供销总社等八部门认定了第三批210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标志着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已发展到一个新的水平,形成了以580多家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为核心,2000多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为骨干,数万家中小型龙头企业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共同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有效措施,是新世纪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中一件带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必须坚定不移地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是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骨干力量,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将促进农民增收作为重要任务,与农民建立稳定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提高带动农户的能力。要处理好企业发展与资源利用、生态保护的关系,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切实提高科技创新的能力,形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产业链,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要求,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切实落实财政、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发展。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运行情况的监测管理,建立健全竞争和淘汰机制,对于监测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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