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22日,全省供销社信用互助业务培训班(第二期)在潍坊山东经贸职业学院举行。省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于庆峰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来自聊城、菏泽、烟台等5个地市分管信用互助业务的市供销社主管科室负责人,有关县(市、区)供销社分管主任及主管科室负责人,拟开展信用互助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及财务人员等近12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于庆峰在讲话中指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把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作为供销社拓展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供销社要切实增强使命感和担当意识,认真学习借鉴各地已有的成功经验,有规划、分步骤、有监管、有服务地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山东又是国务院批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改革的唯一试点省份,作为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供销社要积极参与试点,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于庆峰强调,要坚持把防范风险放在首位,始终保持供销社对开展资金互助业务合作社的控制力,做到信用互助业务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并不断提高监管水平,努力维护社员利益和社会稳定大局。 于庆峰还就稳步推进农业补充商业保险试点工作讲了重要意见。 本期培训吸收了第一期培训学员的意见及建议,对培训师资和培训课件作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内容更客观、更符合实际,较好地实现了预期的培训目的,同时也为山东经贸职业学院打造供销社系统农村合作金融特色培训基地提供了丰富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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