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县级供销社主任(潍坊)会议发言材料
加强村级加盟店运营管理的做法
沾化县下河供销社
2006年,我们多方筹措资金,在乡驻地对地理位置较好的设施进行了改造,建成了2处日用品超市,由新合作公司租赁经营,基层社负责协调党委政府与社直部门的关系,为其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在此基础上,我们对供销社村级设施也进行了改造,发展为新合作公司的加盟店,同时,将部分条件较好的农村经营大户开办的店也吸纳为新合作公司的加盟店。目前,已发展加盟店64处。村级店网点分散,配送成本较高,单靠新合作公司无法完成,如果仅靠基层社组织货源搞配送,商品难以保证,也没有市场竞争优势。经过认真研究,决定以新合作公司乡驻地直营店为依托,充分发挥基层社的地缘、情缘、组织等优势,由基层社组织实施村级店的商品配送。
首先,对加盟店进行规范管理。明确选定加盟店的主要条件是:人口超过1000人以上的大村,交通便利,诚信经营,统一供销社标识,有多年从事商品经营的业户。对加盟店的经营业主和服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商品经营等方面的培训,与之签订合同,并与工商部门一道加大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检查力度,防止和杜绝因自主进货出现假冒伪劣商品现象。我们还制定了门店管理规章制度,使各连锁店规范化运营。
第二,创新经营服务形式。基层社专门成立了配送服务机构,负责对村级加盟店所需商品进行配送,购置了专用配送车辆。对一般商品,加盟店提供需求数量,报到基层社,由基层社从乡直营店拿货,每3-5天到各门店配送一次,并把滞销的商品(超期商品)收回,抵顶货款。对农村婚丧嫁娶、建房等所用商品,以及农民所需大件和特殊商品,由加盟店收集提供信息,由基层社做中介,负责登记、联系,乡直营店没有的,从县公司直接进货,让农民享受批发价待遇。春节、元旦、仲秋等重大节假日,由基层社组织社直部门和有关单位进行团购等。目前,由基层社配送的商品达700余种,平均配送额占经营额的30%左右,个别门店配送额超过了40%。08年基层社单独完成日用品经营额300余万元。
第三,明确利益分配。基层社与新合作公司共同制定了互惠互利政策。自有品牌和代理品牌按8%提成;社会代理品牌由代理商给予基层社2%的提成,村级加盟店享受2%左右的价格优惠;对由基层社做中介联系成交的商品,按2%提成,团购商品按6%提成。基层社由此实现利润15万元,超市公司乡驻地直营店年租金15万元。
第四,充分发挥信用合作资金的作用。我们在良种棉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专业合作社内部成立了资金互助社,在此基础上,基层社搭建起融资服务平台,资金除用于专业合作社之外,还用于农资和日用品的经营,对于缺乏经营资金的店给予贷款扶持,对赊销商品给予信用担保,信用担保额不超过1万元,贷款额不超过3万元。
经过几年的创新发展,下河供销社已经成为全乡最主要的经济组织和经济部门,我本人也被选为县政协委员、乡长助理,供销社在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今年,我们要进一步加大商品配送力度,争取商品配送率达到50%,实现全部利润超过新合作乡驻地直营店的租金。另外,按照省市县社的要求,新型农资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也已展开,下河基层社已成为沾化省农资公司股东,配备了相应的土壤检测仪器设备和技术人员,组织农民科学施肥用药,集体购买农资,并以此推进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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