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供销社工作现场会议发言材料
三级联动全面推进日用品村级连锁配送
莒县供销社
省社今年年初制定了《日用品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发展工作方案》,提出已经形成网络体系和已经步入网络发展轨道的县(市、区),要将连锁经营服务网络向村庄延伸,同时参与全省商品联采平台建设。这是在分析了全省日用品网络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做出的正确决策。莒县作为试点单位之一,我们从4月16日开始启动这项工作,短短几个月,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商品配送已覆盖15处乡镇的336个网点(其中包括189个社会网点),有4个乡镇配送已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4个乡镇覆盖50%,3个乡镇超过40%。
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县社主导,龙头企业带动,基层社组织实施,三级联动,市场化运作。
县社主导推动,主要是引领大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制定激励政策,纳入目标考核重点,督导推进,并在各环节上发挥协调作用。我们不断组织大家学习省社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进行分析,认为:虽然近几年我县供销社在流通网络建设上加大力度,基本上已形成县城有龙头、乡镇有超市的连锁经营框架,但连锁经营的网络还没有真正辐射到村、服务到农民身边。名义上我们借助万村千乡政策支持,在村里有不少加盟店,但实际是个体户在供货,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农家店,作为万村千乡的实施单位,我们还存在着潜在的风险。通过不断的研究分析,系统上下形成共识:龙头企业借助基层社的力量下延网络扩大市场份额,基层供销社借助龙头企业的带动恢复商品经营,共同推进日用品村级配送,抢占农村市场。在形成共识的基础上,县社主导确定各方职责如下:
龙头企业的职责:一、在完善信息传输、调整配送中心功能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配送工作流程。二、建立退换货制度。实现适时退换货,较之其他经营者对村级网点的供货形式就占据了明显的优势。三、制定激励机制。对配送链条上的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将配送额与其收入挂钩,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对开展配送的基层社,年底按照配送额给予一定比例(目前确定为2%)的提成。四、对于经营收益的分配,向村级网点倾斜,对于自主代理品牌,网点享受的收益大于30%,其他商品不低于20%。五、对农家店的管理予以技术支持。
基层社的职责:一、掌握农家店的第一手信息,了解农民需求。二、汇总传递农家店的要货信息并协助龙头公司实施配送。三、发挥基层社的地缘、人缘优势,对农家店营业设施建设用地、执照办理审验、税费收缴等给予帮助协调。
村级网点的职责:按照供销社的要求,规范经营服务,树立供销社以及连锁经营品牌的形象。对配送额达到30%以上的,给予悬挂龙头企业连锁配送点标识牌,以区别于其他社会经营网点。
各环节职责明确,利益分享政策合理,奠定了日用品村级配送工作成功开展的基础,解决了龙头企业和基层社各自为战等障碍把经营服务深入至农民身边的问题,扩大了市场份额,提升了基层供销社的经营服务能力,改变了基层社靠收取租金过日子的局面。同时,以对农家店配送为手段加强了管理,还解决了过去对农家店只挂牌、经营和服务不规范存在潜在风险的问题。
各单位相继启动村级配送以来,已实现村级配送额397万元。夏庄供销社自5月份开始搞配送,全镇66个村,目前已覆盖48个村,7月份配送额达18万元。龙山社仲沟农家店每天的销售额平均达1500元,比配送前平均每天增加700多元。我们预计,全县各乡镇全部启动村级配送后,至今年年底,全县村级每月配送额可达300万元。
对推进日用品村级配送,我们有以下体会:
一是必须发挥县社的主导作用。推进日用品村级配送,县社要制定规划、目标任务、各环节责任、利益分配,并组织和协调龙头公司、基层社和农家店全力以赴推进。
二是正确处理配送环节中各方的利益关系。龙头企业要让利和服务于基层社和网点,龙头企业的利益要通过扩大市场份额降低采购成本实现;基层社也要为龙头企业尽责,尽可能扩大配送网点,增加配送额,降低配送成本;网点要规范经营,树立供销社的良好形象。
三是必须在商品经营下功夫。在推进日用品村级配送上,只有拥有更多适销对路的代理品牌、自有品牌商品资源,才能有更好的价格优势保证各方的利益空间,才能更好的推进这项工作。对此,我们外引内联,加强与系统企业合作,参加系统联合采购,争取利益空间。 四是必须在对农家店的服务、管理上下功夫。农家店是网络体系的终端,为农家店服务就是为农民服务。全民全意地帮助农家店解决问题,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将农家店的运营与公司和供销社发展连在一起,实现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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