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枣庄市服务业协调办公室、市供销社就依托供销社实行超市下乡推进连锁经营联合下发了意见。《意见》要求,要按照超前规划、高标准建设的原则和商务部颁布的规范对供销社传统网络进行改造,乡(镇)超市营业面积500—1000平方米,村级超市30—100平方米,实行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定价、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管理。2005年要搞好试点,选择5个乡镇、10个村庄建超市。每个区(市)都要试点,条件基础好的区(市)要扩大试点面;2006年要在30%的乡镇和20%千人以上的村建起超市;2007年在60%的乡镇和40%千人以上的村建起超市;2008年力争在全市所有乡镇和千人以上的村建起超市。
主要措施:一是要深化供销社企业改革,加快连锁经营的发展。选择部分优势企业整体加盟有实力的大型连锁集团或合资建连锁超市;以资产招商形式引进大型连锁集团开展直营连锁,组织基层社加盟;二是统筹规划,加快配送中心建设。对实力雄厚、集散能力强、信誉良好的企业,进一步拓宽业务范围,增加先进的配送设施,改造成全方位多功能,集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为的一体连锁配送中心。三是加强管理,提高连锁超市规范化水平。做到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定价、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按照连锁经营标准化、专业化的要求,建立连锁经营企业规范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实行规范化管理。四是要加强对人才的引进、选拔和培训,制定各种计划,采取各种形式、各种渠道举办培训班,培养专业运作知识熟练的专业人才和带头人。五是执行国家和省对连锁经营企业在工商局注册及有关行政许可方面的优惠政策。对连锁经营企业设立的全资或控股的配送中心和门店,按总部出具的文件,直接到当地工商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注册登记,免办核转手续。直营连锁企业经营音像制品、书籍、报刊、卷烟、部分非处方药等需要办理专项审批商品,由总部向主管行政机关统一申请办理许可手续和进行年审,各分店持总部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到所在地主管行政机关办理相关手续。村级超市可由所在地基层社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统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市服务业协调办公室作为组织协调单位,重点负责争取政策支持,协调外部环境。市供销社作为主管部门,要搞好指导、协调、服务,积极争取并落实上级政策支持。各区(市)商品流通管理部门(供销社)要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促进超市下乡连锁经营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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