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商品流通工作意见和商务部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的通知精神,邹平县供销社近日制定下发了《关于基层社门市部改造试点的实施意见》。其目的是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推动超市下乡,加快运用新型业态和现代流通组织形式改造提升农村传统流通网络的步伐,引导农民扩大消费,促进农村消费升级。
《实施意见》就基层社门店改造试点制定了统一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主要是营业室要宽敞明亮,房屋的外墙要整洁美观,内墙壁要进行刮瓷,地面要铺瓷砖,房屋顶棚要有石膏吊顶,门窗要整洁明亮;拆除原有旧式货台,参照超市和自选商场模式实行开架自选;扩大经营服务内容和领域,不仅要搞好经营农资和日用生活品,而且要利用剩余营业场地,借助社会能人开办餐饮服务、理发洗浴、农机经营维修、电器维修、农业技术服务等项目;对营业人员要进行统一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并面对社会招聘吸引优秀人才加盟;改造后的门店悬挂“邹平县××供销社××综合服务中心”标牌,并由县联社统一编号。
这次门店改造的重点放在农村经济发展状状较好、人口密度较大、农民收入水平较高、交通便利的村级门市部。目前,该县社已确定城关供销社见埠等17个门店作为试点单位,要求今年7月底前全部完成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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