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山东省供销社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挂牌”工作,宣传供销合作社新形象。
近年来,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根据山东省委关于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要求和全国总社“四项改造”的要求,把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的工作作为重点来抓,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占领城区,下伸农村,拓展周边,形成网络”的总体工作思路,全力打造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目前,全省供销社系统已形成了一大批以农业生产资料和日用消费品经营为主的连锁龙头企业,建立起物流配送中心158处,发展各类连锁加盟店5000多个,不仅重新占领了农村市场,而且赢得了当地党委政府的认可,扩大了社会影响。但在发展过程中,部分企业中仅用了企业字号,没有使用“供销”字眼,在一定车工度上影响了供销社的对外整体形象。
为改变这一现状,重树并打造供销合作社的良好形象,省供销社在该通知中提出,全省各级供销社要在做好通过媒体向社会宣传工作的同时,上下联手共同打造“供销”品牌。要求对供销社控股、参股、合资、合作、管理的各类企业,除了按常规挂企业标牌以外,还必须加挂“××供销”标识,将“××供销”标志悬挂在企业的主体建筑物正上方(或显要位置),重新树立供销合作社的新形象。标志制作必须醒目、大方。 为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省供销社要求各级供销社必须明确一名负责人专门落实“挂牌”工作,制定实施方案,确保今年内全面完成。下半年,省供销社将专门组织检查落实,年终考核评比也将作为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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