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供销社系统继续推进以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拥现出一批实力雄厚的大中型批发市场、企业集团和宾馆饭店,为扩大内需、助农增收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03年度供销社系统年交易额上亿元的批发市场 、企业集团和二星级以上的饭店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批发市场 2003年,供销社系统有超亿元以上批发市场共147个,交易额达630亿元,平均交易额4.3亿元,与2002年基本持平。其中,交易额3亿元以上的大型批发市场有55个,交易额近485亿元,分别占亿元以上批发市场总数和总交易额的38%和77%。亿元以上市场超过10家的地区有7个,分别是浙江、江苏、河北、湖南.河南、黑龙江、辽宁。西部仍是薄弱地带,没有一家上亿元的大中型批发市场。 (一)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在全系统亿元以上批发市场中,农副产品市场有79个,交易额近250亿元,占市场总数与总交易额均近40%。交易额排在前几位的是:浙江绍兴大通集团公司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浙江浙东农产品批发市场、江苏张家港市果品副食品交易市场、浙江温州浙闽副食品批发市场、浙江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江苏徐州黄淮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山东济南茶叶批发市场、湖北长江区域棉花交易市场、宁波市百家农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广东东莞市果菜公司、吉林长春果品中心批发市场等。其中干鲜果品蔬菜市场36个,排在前几位的是:江苏徐州黄淮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广东东莞市果菜公司、吉林长春果品中心批发市场等;水产品市场2个,分别是:广东顺德市乐从供销集团水产品交易市场、辽宁省葫芦岛市水产批发市场;茶叶市场3个,山东济南茶叶批发市场位居第一。 (二)其它市场 在全系统亿元以上批发市场中,再生资源市场7个,交易额50多亿元,分别占市场总数和总交易额的4.8%和8%,排在前几位的市场是:山东临沂有色金属城、浙江永康市物华回收有限公司、大连旧货市场;装饰建材市场25个,交易额近65多亿元,分别占市场总数和总交易额的17%和10%,排在前几位的市场是:湖北西汉正街粮油建材市场、大连装饰材料批发市场;农资市场10个,分别占市场总数和总交易额的6.8%和4.2%,排在前几位的市场是:黑龙江先锋农业生产资料交易市场、内蒙五原县富顺源农副产品流通协会(市场);纺织品服装鞋帽市场8个,交易额达61亿元,占市场总数和总交易额均为5.5%和9.7%,排在前几位的市场是:浙江温州市鞋料市场、浙江海宁市许村被面装饰布市场、浙江兴合男装大厦有限公司。此外,一些特色市场,如山东济南市英雄山文化市场,交易额为29000万元;江苏张家港东海水晶城,交易额为50000万元,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丰富当地居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企业集团 企业集团是适应市场经济,提高企业竞争力而逐步形成的,是现代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织模式,企业集团主要特征是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机构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组建企业集团对深化企业改革、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合理配置资源,优化生产要素组合,发挥群体实现低成本扩张,提升企业的竞争能力,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供销社在深化企业改革中也开始了探索走集团化的道路。 根据各地上报资料汇总,2003年全系统有企业集团52家,总销售额达752亿元,平均每个企业集团的营业额145亿元。其中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集团23家,总销售额达659亿元,分别占企业集团总数和总销售额的44%和88%;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下的企业集团29家,总销售额达亿元,分别占企业集团总数和总销售额的56%和12%。销售额在10亿元以上的有15家,主要集中在棉花、农资这两个传统产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集团中销售额排名前5位的是:浙江兴合集团公司、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中棉棉花集团、新疆棉花企业集团公司、新疆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从各地报送的资料看,有些企业集团没有核心企业(母公司),有的虽有核心企业,但核心企业没有主营业务,有的没有子公司,只有参股公司。因此,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些均不能算企业集团。鉴于供销社企业集团起步较晚,有的尚处于探索阶段,不能苛求,但希望各地在发展过程中要尽可能规范运作,少走弯路。 三、饭店 2003年,全系统有二星级以上饭店89家,总营业额10.3亿元,平均每个饭店的营业额1158万元,分别比去年上升19、22和3个百分点。其中五星级饭店2家,四星级饭店4家,三星级饭店有28 家,二星级饭店55家。经营额最大的饭店是江苏东方苏中大厦,达7774万元,是一家二星级饭店。系统仅有的两家五星级饭店都在新疆,分别是新疆宝龙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美丽华酒店和新疆银星大酒店。四家四星级饭店分别是:浙江湖州市浙北大酒店、江苏常州明都大饭店、江苏镇江国际饭店和新疆库尔勒银星大酒店。饭店总营业额最多省区是江苏、浙江、新疆、湖南和广东。 注:本文所提到的大型企业是以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颁步实施的中小企业划分新标准为依据。零售业大型企业指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上,批发业大型企业指销售额3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住宿和餐馆业大型企业指销售额1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 附件一: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 2003年大中型批发市场、企业集团、饭店情况一览表 附件二:2003年供销社系统大中型批发市场经营情况排序 附件三:2003年供销社系统企业集团经营情况排序 附件四:2003年供销社系统星级饭店经营情况排序 附件五:参考资料摘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有关企业集团的定义及登记
稿件来源:总社经济发展部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