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社与北京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本着落实北京市政府和市药监局关于方便农民用药,提高农民健康水平的精神,利用自己现有商业网点 遍布本区所有乡镇的网络优势和房产优势,与医保全新大药房的技术优势、管理优势、配送优势相结合,形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医保全新大药房将门头沟区社所属零售药店以加盟连锁的形式纳入其零售连锁体系,成为加盟连锁店,由医保全新大药房实行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质量管理、统一价格的四统一管理。 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竞标要求,门头沟区社与医保全新大药房分别在本区所有8个镇所在地建立8个中心门店,辐射220个行政村建立服务网点,凭借现有的6个门店优势,实现“镇镇有药店、村村有网点、药品质量优、农民得实惠”的规划。所有中心门店,严格按照医保全新大药房的四统一原则进行管理。门店从筹建起,将按照GSP规范要求一步到位,在店堂的药品陈列、店容店貌、票据整理、人员管理、各项记录、质量控制等方面全部达到GSP认证标准。各服务网点,采用在乡村卫生服务站和乡村便民服务社设立药品专柜的方式,由中心店负责管理,配送药品,监管质量。中心店全部采用网络化配送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连锁门店的技术含量。质保体系由医保全新大药房负责管理,全程监控药品经营质量。医保全新大药房承担对门店店长等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进行药品管理法规、质量服务规范、药品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根据药监局的要求,在2个月内即8月20日前所有中心店按照GSP的标准,完成店堂布置、商品摆放、人员培训和通过药监部门的验收开业工作;在3个月内即9月2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网点的布置开业工作。 此次竞标成功,将有利于供销社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构筑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通道和平台,提高供销社的闲置资产利用率,妥善安置系统职工就业,增加供销社的经济实力,增强供销社在农村的竞争力,加快供销社的发展。 来源:总社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