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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观念 夯实基础 努力构建农资经营网络
作者: 发布时间:2003-08-08  访问量:
 

——胶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02年以来,我们以青岛市胶州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为龙头,以基层社和村镇级农资经营站、点为基础,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大胆探索实施网络经营,构建农资经营新网络,拓宽服务领域,扩大经营阵地,夯实经营基础,夺取了农资经营的主动权,有效地促进了经营工作。到今年6月末,全系统已建立农资经销处128处,800多个村,设立加盟店50个,在本地的市场占有率达80%以上。


为了保证网络体系的健康运转,我们将龙头企业建设的重点放在配送中心建设上。今年上半年,由市农资有限公司投资近100万元,对公司内库台进行改造,建成占地面积达2万平方米,年均储量可达15000吨的化肥配送中心,配备了专用服务车和专业运送队伍,为存储货源和供应货源提供了重要的保证。


在建立经销处和加盟店的过程中,我们主要坚持四项原则:一是坚持稳健的原则。先易后难、先试点后推广,稳步推进,不搞大呼隆。二是坚持合理分布的原则。以镇、村设点为主,按照耕地面积、村庄密度确定设点数量,合理分布,防止内耗。三是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四是坚持规范统一的原则。市农资有限公司统一规划,严格按照制定的“准入法则”筛选经营网点。这四项原则的合理运用,确保了经营网络建设的高质量。


经销处和加盟店是我们建立连锁店的两种不同形式,其中以经销处为主要形式。所谓经销处就是指经营者在具备固定经营场所、仓储、运输工具和经商经验等条件下,向市农资有限公司交纳一定数额保证金后,由公司统一为其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化肥农药登记证、年检手续,吸收发展成为连锁店,公司实行了“六个统一”,即统一店名、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统一服务质量。加盟店则是指经营者已经取得合法的经营资格和营业执照,符合公司实施经营网络的条件,自愿加入市农资有限公司的网络经营,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公司为其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经销处的经营者主要由市农资有限公司职工、基层社职工和农民组成,加盟店的经营者主要由本系统的农资经营单位和个人组成。目前,已建立的128个经销处中本系统职工经营的有43个,农民经营有的85个;加盟店中本系统职工经营的有40个。各经销处和加盟店接受农资有限公司的统一管理,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为了保证网络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取得经营和服务工作的实际效果,我们狠抓建章立制,加强科学管理,规范运作程序,使网络经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运行的轨道。一是制定了“关于连锁经营营销方案》,在建立连锁店的条件、方式、手续办理和销售管理四个方面做了明确规定。二是与各经销处和加盟店签定了《网络经营协议书》,依法明确规定了市农资有限公司与经销处、加盟店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三是制定了《关于营销网络发货、收款、价格的有关规定》在商品发运和货款回收、付款方式、价格管理及记帐办法等四个方面做了严格规定,为加强科学管理和促进网络经营各环节的协调运行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由于各经销处和加盟店在市农资有限公司的组织协调下,团结协作,上下联动,一头对外,显示出网络体系的整体优势、规模优势和价位优势,因巩固和扩占农资市场,拓展服务领域,增加销售发挥了重要作用,仅化肥销售在本地的市场占有率就比以前提升了7个百分点,经营实力明显增强,从而赢得了众多生产厂家的信赖,目前市农资有限公司已经取得20余家化肥生产厂家、100多家农药生产厂家和10余家农膜生产厂家的总经销权。


实践证明,实施农资网络经营,对于构筑新的市场平台,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和及时便利的条件,规范市场秩序和促进供销社的生存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供销社积极参与市场经济、开拓市场、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由于我们按照农村区域结构设立经销处加盟店,形成了辐射全市广大农村的农资经营网络,作为实施终端销售的有效方式,进一步拉近了与农民之间的距离,从而更加增强了为农服务的功能,体现了供销合作社的办社宗旨,深受当地政府和广大农民的欢迎。


下一步我们力争在2003年内使农资经销处和加盟店达到180个,逐步实现在全市3至5个村设立1个经销处或加盟店的目标,夯实农资供应的主渠道地位;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切实加强经营网络的规范化管理。在及时吸纳充实信息化专业人才的同时,积极构筑计算机管理系统,设立网络服务专线,构建方便快捷的交易平台。同时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配合使用合理有效的管理流程和管理标准,尽快把经营网络管理纳入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积极探索与青岛和省社系统农资经营网络对接的有效方法和途径,参与全省供销系统的农资连锁经营,打造农资经营的航空母舰,构建起密切合作、上下联动的农资经营体系,形成规模化经营优势,夯实竞争实力,为实现供销合作社经济的新突破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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