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供销合作社积极开展在用土地划拨转出让工作,有效保护土地资产的合法权益,提高开发利用价值,在保护好原有土地的同时,积极争取新增土地优惠政策,为供销合作社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主要做法
一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出台多套支持政策。2010年,烟台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妥善解决好供销合作社使用土地问题,对供销合作社建设农村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新征用的项目土地,要优先纳入各级用地计划,给予重点支持,在土地出让金征缴方面给予优惠照顾。同年,栖霞市供销合作社为免交直营店建设用地出让金,专门请示市政府。随后,市政府召集发改、财政、国土、住建、供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就供销合作社建设农村现代经营服务网络过程中涉及到的划拨土地出让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供销合作社在用划拨土地转变为出让过程中,“土地出让金上缴市财政后,由市财政等额拨付给市供销合作社用于职工安置和改善农村流通基础设施。涉及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和过户手续等费用,相关部门按工本费收取,房屋所有权转让只收登记费,有关税收给予政策优惠”。对供销合作社今后因经营服务网络建设和改善经营设施所涉及到的原国有划拨用地出让,报市政府批准后,也执行相同的政策。
二是全力用好用活政策。为落实好政府出台的政策,烟台市供销合作社争取市政府组成督查组采用实地督查、文件督查等形式,先后4次对县(市、区)贯彻落实政策情况进行了督查。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主动向政府汇报工作,邀请领导视察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成果,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理解和支持,大力开展土地划拨转出让和出让金先征后返工作。牟平区供销合作社按照政策,出让金按土地评估值的60%交纳(个别地块按80%),并实行先征后返。莱阳市供销合作社为解决超市建设用地,积极向市政府有关领导汇报,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后确定,允许出让,出让金按土地评估值的40%交纳并先征后返,有关手续费实行减免或只收工本费。
二、主要成效
截至目前,牟平区供销合作社办理土地出让72宗、277亩,涉及土地出让金4800多万元;栖霞市供销合作社首期集中办理土地出让8宗、24亩,涉及土地出让金409万元,正在办理9宗、86.4亩;莱阳市供销合作社共办理土地出让4宗、9.2亩,涉及土地出让金94.3万元,正在办理的有2宗、2.5亩;蓬莱等县(市、区)供销合作社也开展了相应的工作。大部分市联社直属企业做了大量工作,其中市果品公司300余亩土地出让金已经上交,后续工作正在进一步协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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