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莒南县供销合作社发挥社属再生资源公司龙头企业带动作用,规范再生资源连锁经营网络,再生资源经营服务体系得到创新发展。2010年1-11月份再生资源公司加工销售废旧钢铁4.9万吨,同比增长93%,完成销售额1.23亿元,同比增长112%,缴纳税金2222万元,同比增长161%。
莒南县社再生资源连锁经营网络担负着全县80%以上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业务,为充分发挥自身传统经营网络优势,县社对全县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普查,对供销合作社发展的174家经营网点进行登记,全部实行备案管理。县社出台连锁经营管理办法,按照“方便居民、利于回收、集中分拣、充分利用”的要求,实行统一从业人员培训发证、统一计量工具、统一收购指导价格、统一规划区域范围、统一网络标识的“五统一”管理模式,规定对废旧金属等大宗废旧物资实行分购联销,同时规范连锁网点经营并积极建立县域外回收经营网络,先后在省内诸城、五莲、青岛、日照等地发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连锁经营业务。
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为主导,改变“收进来、卖出去”的传统粗放型经营模式,县社重点在加工上做文章,增加新上废旧钢铁加工项目和有色金属分拣挑选项目,实现分拣加工增值,还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业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先后与上海宝钢、江苏淮钢、山东济钢以及本地30多家中小利废厂家签订购销合同,建立牢固业务关系,形成回收、分拣、加工、利废产业链条,提升了企业回收专业化水平,壮大了企业实力。
为保证货源供应,增强龙头企业的竞争力,县社积极与县外具有一定实力的回收企业开展联购联销业务,对货源不足的商品实行联合配送,目前已与烟台、乳山、荣城等县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知名企业建立合作关系。
县社再生资源行业协会积极为会员单位搞好业务协调、信息指导、业务培训、争取政策扶持等工作。协会帮助企业加入互联钢铁信息网,制定手机业务互动信息,在40多家利废厂家和回收企业建立了信息联络点,在经营中通过信息及时反馈,准确掌握市场行情,适时调整经营战略,避免决策失误,避免不正当竞争,组织协调企业共同抵御风险,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内部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