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泰安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方针政策,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积极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2008年全市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已发展到1498个,入户社员23万户,带动农民46万户,农业专业合作社达到700多家。但其规范化、法制化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总体规模及辐射带动力相对较小,今年泰安市将采取以下措施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
一、努力营造合作社发展的良好环境。继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深入宣传“一法、一条例、一章程、一制度及税收优惠办法”,营造合作社发展的良好环境。主动配合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加强业务辅导,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法登记。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要求,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分类指导,将辅导咨询与合作社登记及规范运转结合起来,做好法律实施的衔接工作。泰安市还专门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服务窗口和“绿色通道”,免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法律政策咨询,提供申请、受理、审核一站式服务,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科学规划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根据当地优势产业布局和特色产业发展情况,科学制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规划。选择不同产业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先行试点,探索路子,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同时搞好市场驱动。通过积极培育市场、大力开拓市场和发展“合同订单农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促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借助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在资金、技术、管理、市场信息等多方面的优势,积极引导龙头企业牵头领办或参与组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三、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在资金扶持上,市财政除安排专项资金外,还结合财政扶持农业产业化、标准化、信息化、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和项目加大了扶持力度。近年来,泰安市先后投入扶持资金800多万元。在信贷支持上,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不断改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手续。在税收扶持上,按照国家现行政策实行减免优惠,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享受发展农业产业化、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民营经济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用地、用电以及农产品或基地的质量安全标准认证、品牌注册、绿色通道等方面,有关部门也积极给予便利并降低相关费用。以此加快泰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步伐,提高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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