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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市召开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18 访问量: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召开供销合作社工作会议,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市农工办、政府政研室、发改委、财政局等8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各县区分管县区长、供销合作社主任、农资公司和日用品公司经理,市供销合作社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近80人参加会议。会上,5个典型单位作了经验介绍和表态发言;市供销合作社主任刘增莹就农村新型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作了安排部署;荷泽市副市长段伯汉发表讲话。
段伯汉充分肯定了供销合作社工作,要求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全面落实2008年工作任务,做到“四个明确、一个严格”:
一是明确任务目标。按照市政府2007年1月份下发的《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三年(2007-2009)规划》要求,各县区要制订相应的规划、计划,做到任务明确,有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开展工作;要严格组织实施,做到保证质量、确保完成,还要争取超额完成。
二是明确标准要求。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要运用现代经营方式,加快覆盖乡村、服务规范的新型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要采取多种方式,做大做强农村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各县区要在精心搞好试点的基础上,按照党委政府引导、供销合作社主办、多方参与、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搞好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要以实现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为目标,以信用合作和融资服务为主要手段,以商业运作为基本模式,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为其提供服务两个方面,同时推进,达到服务城乡居民和供销合作社自身发展两个目的。要鼓励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金融改革,支持其依托农业生产经营合作推进农民信用合作。
三是明确政策措施。市政府于2007年3月29日下发了《关于加快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的意见》,明确了4项政策措施,其中市政府确定从2007年起,连续3年对供销合作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给予奖励,奖励资金市级每年安排100万元,县区政府也要从财政中拿出部分资金以奖代补。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妥善解决供销合作社网络建设用地以及职工社保等问题,特别是要在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会议决定,市政府设立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资金,随着网络建设的推进,市政府每年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市供销合作社纳入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并成立协调小组,协调各下乡进村的新农村建设项目进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促进新农村建设。
四是明确岗位责任。为保证任务目标的完成,必须层层落实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岗位责任。要把每一项工作,落实到人,按要求限期完成。对“一个网络、两个平台”建设,实行分管县区长负责制。
五是严格奖惩。市里将进一步完善制订农村新型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奖惩办法。各县区也要制订奖惩办法,拿出一定资金,对完成任务、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单位予以批评和处罚。
同时,会议印发了《菏泽市供销合作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2008年发展规划》。规划针对2008年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标准要求和保障措施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任务目标分解到县区、分解到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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