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访问:
今天是:
网站首页 省社概况 省社要闻 公告会讯 省社文件通知 供销信息 省社领导讲话 督查督办通报 主流媒体看供销 基层社改造 图片新闻集萃
机关党的建设 机关廉政建设 社有企业改革 农业生产服务 教育与培训 农村流通服务 合作金融服务 城乡社区综合服务 农民合作社发展 安全生产与统筹
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组...
社有企业改革
教育与培训
基层社改造
农民合作社发展
 
事业单位
山东经贸职业学院
省社机关服务中心
省供销社幼儿园
出资企业
山东供销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棉集团(省棉麻公司)
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山东宝福邻购物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基建储运公司
山东省供销社农产品有限公司
山东供销农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供销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供销京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供销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当前位置: 首页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教育与培训
东营市供销社网络建设和连锁经营考核奖励办法(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05-03-21  访问量:

 


 


全市供销社系统农村商品流通网络有了长足发展,对促进农业产业化,为“三农”服务,打造新时期供销社的整体形象,壮大供销社实力,起到了重要作用。根据市供销社2005年重点工作安排,为加快和规范网络建设,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一条  考核奖励范围


    组建连锁经营网络的各县区供销社及市鑫合农资有限公司。


第二条  考核内容及标准


连锁经营网络应具有较强实力的龙头企业和多个经营网点。各经营网点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统一挂"供销XX连锁网络"的牌子,制定了连锁经营管理办法及加盟单位经营承诺书。


2、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仓储面积300平方米以上。


3、年销售额在20万元以上。


4、能够及时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及信息、技术等服务,受到农民群众的赞同和欢迎,有良好的信誉。


第三条  考核计分办法


1、2005年度每新发展1处经营网点,且同时具备第二条考核内容及标准的得3分。


2、2004年度已有经营网点符合第二条要求的,每个网点得1分;若原有网点已不符合第二条其中1项者,视为网点不符合要求,不得分;若网点不符合要求的比例高于30%,此项不得分。


3、经营网点出现假冒伪劣商品,取消整个县区供销社的考核评选资格。


第四条  考核办法


年终由县区供销社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提报,市供销社组织专门考核小组逐项考核并予以确认。


第五条  奖励标准


奖励实行按分计奖的的办法,每得10分,奖励现金1500元。按得分高低选前两名作为优胜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05年起试行。


第七条  本办法由市供销社负责解释。

网站信息导航
版权所有: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办 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57号 邮编:250013
电话:0531-88596511 传真:053188596619
网址:http://www.cfqhcj.com E-mail:bgswxf511@163.com
鲁ICP备05043458号 技术支持:山东政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