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因成都市公交车接连发生数起交通事故,成都市公交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引咎辞职;自贡“3·31”特大交通事故发生后,28名事故责任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名事故直接责任者被移送司法机关;沱江特大水污染事故后,川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引咎辞职,总经理等5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不少官员感叹,“现在当官的风险太大了”。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被不少媒体喻为“风暴”的问责制从上到下、由远及近刮来,面不断扩展,力度不断增大。“风暴”过处,领导干部感到震撼,广大群众拍手称快。
问责追究凸显监督威力。我省各级党委通过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督,及时发现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活动中存在的缺陷及错误,并采取得力措施加以排除和纠正,防止失误和损害进一步蔓延和扩大,从而将损害和不良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去年,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专项清理整顿活动,仅在干部选任上就处理和纠正不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精神任用的领导干部397人,超职数配备的领导干部2398人。去年以来,全省共有26名领导干部因用人问题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厅级干部3人,县级干部18人。今年上半年,我省有6位市厅级领导干部、20多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因执行政策不力引咎辞职。
同时,我省健全管理监督制度。《关于市(州)、县(市、区)党委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暂行规定》、《省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决定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暂行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办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相继制定或完善。(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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