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并对供销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供销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收入提供了新的机遇。《意见》与供销社关系密切的主要内容为: 一、以发展龙头企业为重点,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一是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坚持多种所有制、多种形式一起上的原则,抓好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支持民营企业争当龙头,鼓励城市工商资本、民间资本和外资等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二是发展多种形式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广泛吸收农民以资金、土地、劳动力等形式入股,与农户建立新型利益分配机制,逐步由契约联结、服务联结为主向资产、资本联结为主方向发展,形成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从加工、流通等环节中得到实惠。三是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组建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支持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建成有经济实力的独立法人实体。加快制定促进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法规,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以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重点,全面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 一是加快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制定河南省优势特色农产品和原产地农产品的地方标准。鼓励引导条件成熟的地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示范乡,带动全省农业标准化生产。二是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省、省辖市、县(市)和企业“三级四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制度。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建立健全农产品市场准入、质量追溯、认证、标识、责任追究和公示制度。 三、以农业信息体系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农业信息体系。发挥中华粮网、河南农业信息网等涉农网络的作用,建立省、市、县三级农业信息网络互联中心,扶持农户和企业加入信息网络。搞好各类农业科技信息的采集、分析、加工、发布,搞好农业数据库建设,为“三农”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二是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期货市场、集贸市场和其他经营设施建设。发展农业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培育农村流通主体。以发展粮、棉、畜等优势农产品物流为突破口,把河南省建成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农产品现代物流中心,形成优势农产品物流企业外销群体。积极发展连锁、超市、配送、电子商务及期货、拍卖等现代流通方式。鼓励支持连锁经营向农村市场延伸。建设物流配送体系,促进优质农资下乡进村和优质农产品进入国内外市场。深化供销社改革,加快还社于民的步伐,使其真正成为农村流通的重要渠道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力军。改善农产品流通环境,支持鲜活农产品运销,尽快建立快捷高效的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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