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基层社改革和发展,潍坊市供销社决定对基层社建设实行目标管理,为此他们专门制定下发了《对基层社建设实行目标管理的意见》,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制定了科学的评价考核办法、考核标准和奖惩措施,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一、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每处基层社至少要建立1-2处比较规范的专业合作社,每个县级社至少要抓好2-3处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市场影响力的专业协会。
(二)建立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社址驻地以建立生产、生活资料超市、便利店为重点,逐步发展服务、文化、娱乐等产业,搞好综合性购物区的规划建设。加快村级综合服务站的改造,1000人以上的村要通过加盟连锁的方式改造成为便利店,每处基层社至少要改造5处以上村级综合服务站。
(三)形象建设。社址驻地300平方米左右的门店改造成为便利店,500平方米左右的商场改造成为超市,并加挂由县级社统一规范的包含供销社名称的牌匾或标志。
(四)资产的保值增值。基层社处置社有资产要预先向县级社提出申请,并由县级社作出决定,所得收入由县级社统一调度使用。县级社要制定对基层社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目标。
二、组织检查及考核标准
对年度工作目标实行组织检查的办法。组织检查采取日常检查调度、季度检查小结、半年检查初评和年终检查总评相结合的办法。为确保完成任务,以基层社为单位对目标管理实行量化打分。
(一)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30分)。①发展1处得1分,3处以上得5分。②每处有成员100个以上得1分,2处以上得5分。③供销社入股的,每入1处得1分,入3处以上得5分。④建生产示范基地50亩以上的得5分,100亩以上的得10分。⑤开展实质性工作的得1分,不从供销社列支成本的得1分,带动农民收入明显增加的得1分,按交易量实行二次返利的得2分。
(二)建立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30分)。①在社址驻地新建、改建500m2以上的生活资料超市的得5分,实行连锁经营的得2分,在村级建立连锁加盟店5处以上的得3分。②生产资料超市30处以上,并以基层社以上单位为配送中心,或者有5处200m2以上生产资料超市、仓储设施完善、有国家认可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得5分。③改造10处以上村级综合服务站为连锁便利店的,得3分;每处连锁便利店在本区域内规模最大、设施最好、功能最全的得1分,最高得7分。④购物区建设初具规模的得5分。
(三)基层社形象建设(20分)。①经营服务设施统一挂供销社牌匾并在名称中注明“供销社”字样的得5分。②经营服务设施改造力度大、标准高的得10分。③加强对供销社的宣传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得5分。
(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20分)。在年度内不发生新亏损的得5分;资产增值一个百分点得1分,增值幅度超过5%的得15分。
三、奖惩措施
(一)奖励。对日常检查和季度、半年检查中得分较高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在全年综合考评中获得先进单位称号的颁发奖牌;对全年综合考评得分前三名的单位,对获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表彰奖励。 (二)处罚。对在半年检查和全年考评中得分较低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并报送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对在年终考评中得分较低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被考核基层社和县级社评选系统内各项先进单位的资格,并减少县级社所属单位评选系统内各项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名额。对工作不负责、年度工作目标无进展的县级社主要负责人,市社将向其所在地党委、政府提出免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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