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河北省委《关于推进农村小康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意见》(冀发〔2004〕8号)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发挥带动农民进入市场作用的通知》(办字〔2004〕76号),逐步打造供销合作社农村市场流通主体地位,更好地为农民进入市场、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服务,实现全省供销合作社事业的更快发展,日前,河北省供销合作总社印发了《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和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意见》,就加强基层组织和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基层组织和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略) 二、基层组织和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工作目标 加强基层组织和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实施三年规划。到2006年,全系统60%以上的县级社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通过推进现代流通方式,对传统经营网络及服务网络进行整合改造,逐步完善网络功能;积极引进连锁配送、超市等新型业态,重点建设好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和农副产品三大经营体系,逐步建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功能比较完善的经营服务网络;流通职能明显强化,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在县域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带动农民进入市场以及在主要产业、主要产品的市场销售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市场的竞争力和服务水平。 要把基层组织和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作为一项大工程,制定规划,分步实施。从今年开始,在全省实施基层组织和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5553”工程,即每年每个市抓5个左右县级社,每个县级社抓5个以上基层社,每个基层社抓5个以上村级综合服务站,从上到下建设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购销三大营销网络。各市、县社都要根据这一工程的总体要求,制订基层组织和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对原有资产的整合和配置、经营设施的改造和新建、网点的规划和布局、经营结构的重构和调整以及新型业态的选择和引进等,都要做到有规划、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有措施,以保证实现有序推进。
三、基层组织和流通服务网络建设遵循的主要原则 坚持“一化三改”的总的指导方针。面向农业、农村和农民,强化服务“三农”的办社宗旨;打破产权单一格局,实行产权多元化;打破传统的管理方式,实现社企分开,按照科学的公司制度治理企业;打破系统观念,实行开放办社,成为“联合”的平台和依托。坚持强化流通职能为基础的发展战略。通过改造、再造、整合和发展,使供销合作社系统在我省农村逐步形成强大的商品供应体系和农产品营销体系。在此基础上,形成对农民进行组织的新型的合作社体系。 坚持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根本方向。围绕区域内农业主要产品的产销及服务合作,农民生产、生活用品消费及服务合作,弱势群体的扶助性合作,以及与科技部门、农村金融、保险等相关机构的合作,积极发展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抵御市场风险、增加收入的最有力帮手。 坚持向社会开放的办社途径。通过争取县、乡党委、政府及其基层组织支持和参与供销合作社工作和合作社建设,向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敞开大门,吸纳社会经济组织及资本的参与和整合,建设围绕服务“三农”的各种服务平台,以全新的大合作体制与活动方式展现供销合作社的新风貌。 四、加快推进县级社的职能转换 县级社在基层组织和流通服务网络建设中处于主导地位。加强基层组织和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必须深化县级社改革,实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功能创新。县级社职能定位在基层社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组织,担负起县域内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销售网络的组织管理功能,主要农副产品的购销功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和服务功能。有条件的地方,要以县社为龙头,联合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属企业、农产品和农民经纪人协会等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合作制或社团化的组织原则,组建新的县级联合社,使县级社逐步向领导和管理县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向发展。 要调整和建立新的县、基关系。县、基两级社的设置,可以一县多社,也可以一县一社;基层社可以是一级联合社,也可以是县社直属的分社。县社可以是事业体制,也可以是企业体制。无论是事业体制还是企业体制,都要改革管理制度,调整经营结构,建立新型的管理格局和发展格局。 要加快社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建立产权多元化的管理运行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对骨干企业和其它优势企业,实行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改革。对于规模较大、效益较好和从事重要商品经营的企业,要坚持理事会控股。对其它企业,要多种形式,不拘一格,吸收社会投资、职工入股,实行股份合作制,逐步形成产权分明的经营机制;对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和一些边小微亏企业,实施关、停、破,尽快退出社有资产。通过组建所属参股或控股企业的集团公司(暂时不具备组建集团公司条件的县级社可以成立资产运营中心),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对社有资产运营进行有效监管。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吸纳社会资源,努力培育出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 要努力完善和强化县级社在现代连锁经营网络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上的管理和指导功能,在带动农民进入市场中发挥大的作用。面向“三农”,发展县级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体系,推进先进营销方式,培育连锁配送龙头企业,开展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承上启下,形成网络体系,提高带动能力。大力发展各类农产品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探索组建农村合作经济联合会。到2006年底,全省争取60%以上的县级社能够较好地担负和履行“三大功能”。 五、下大力量抓好基层社的改造 基层社是基层组织和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重要对象和资源,是承载县级社“三大功能”的基础环节,同时担负着对村级服务站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职能。要采取合作制、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实现基层社产权多元化,加快民主办社、开放办社步伐。对具有一定实力和经济效益较好的基层社,要通过积极吸纳其他经济组织和农民加入,改造成为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对小社、弱社、亏损社,可以实行撤社留店、合并重组,也可以组建中心社或实行一县一社;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基层社,按照有关政策,在妥善处置资产、安置人员、清偿债务后予以破产或撤并。县级社要加强对基层社改制后剩余资产的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力争用三年时间,改造一批、退出一批、新建一批,改变基层社“弱、小、破”的状况,尽快使基层社壮大起来。 要拓宽基层社的经营服务领域,普遍开展农副产品收购,日用消费品、农资供应以及农机具的租赁、维修等服务,也可开展保险、电讯、图书等代理代办业务。要把基层社经营服务网络的改造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在小城镇建设中,充分考虑基层社经营服务网络的建设,合理布局设点。 六、加快村级综合服务站的建设步伐 村级综合服务站是基层社经营网络的延伸,在打造供销合作社农村市场流通主体的地位中具有重要作用。要借鉴河南林州等地的作法,积极发展连锁、配送等新的流通方式,实现与龙头企业、现代流通网络成功对接,使村级综合服务站成为整个供销合作社发展现代流通方式的终端载体,体现出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全新方式。要加快建设和改造步伐,争取用三年时间,在全省一半以上的村庄建起村级综合服务站。要拓宽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以农民购买、销售“放心”为目标,积极开展日用消费品销售、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农机具维修、农副产品收购、医疗卫生等多种配套服务,逐步把村级综合服务站办成当地农村的消费购物中心、科技服务中心和信息交流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要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因地制宜,逐步发展。要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和村委会,坚持开放办站,多形式、多途径兴建。可以由基层社与个体大户或村委会合办;也可以由供销合作社职工回村创办,或农民能人领办。只要对供销合作社、对农民和投资者有利,方式可以不拘一格。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适应农民生产、生活的新需求,做到新组织、新机制、新业态、新形象。综合服务站的建设尽可能统一标识、统一进货,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在农村市场的地位和社会形象。 七、加速推进传统流通服务网络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