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在今年全省供销社工作会议上,省社白主任在讲话中强调“要竭尽全力保住土地,这是不可再生的资产,是基层社的根”。乐陵市社也在会议发言中介绍了将全市42家企业土地重新丈量确权、保全资产的做法。而同属德州市的齐河、陵县供销社对基层社的土地等社有资产也采取了类似的管理办法。现将他们的做法整理编发如下,供各地学习借鉴。
乐陵、齐河、陵县加强基层社土地等社有资产统一管理
乐陵市社:
针对当时全市供销社42家企业上百块土地没有确权,造成部分土地甚至房产被附近村民侵占,有的则被个别企业法人私自卖掉的局面,他们从2002年开始,在取得市领导的支持和土管部门的配合下,成立了以一名副主任为组长的专门班子,对42家企业的每一块土地进行丈量确权。经过多方协调,共同努力,历时半年的时间,使全县供销社系统的每一块土地都领到了土地使用证,取得了合法使用权,并上收到市社实行统一保存。与此同时,他们又制定了《关于社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强化社有各项资产管理,确保了社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为企业发展创造条件。
齐河县社:
为加强土地管理,齐河县社在2003年下发了《供销社企业资产经营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今年年初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有土地管理的通知》,对社有土地的使用和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县社要求各单位,一是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县社有关管理规定,把社有土地的维权工作放在维护社有资产的完整,巩固供销社阵地和供销社事业发展的重要位置抓紧抓好。二是运用法律手段认真做好社有土地的维权工作,对被侵占和被他人无偿使用的土地,要通过协商或法律手段收回。真正本着“巩固阵地,用足用活,寸土不让”的原则,加强社有土地使用权管理,确保社有土地完整。三是完善土地手续和土地证件并妥善管理。要求各单位对社有土地的手续和有关证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有土地证件的要归档管理,专人保管;没有土地证的单位要想尽千方百计抓紧办理;土地证已办过,但暂由土管部门代管的,要想办法通过各种渠道把土地证拿回来。目前,全县供销社的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
陵县供销社:
主要是强化社有资产的监管力度,严格社有资产的处置审批制度。他们对基层社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全部上收到县联社,统一由县社保管,从而确保了社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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