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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社关于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全省供销社改革步伐的实施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04-04-09  访问量:

  


     (辽供合经〔2004〕6号)  
    近年来,全省供销社系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特别是《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辽委发〔1996〕18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在改革发展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为了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发 〔2003〕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供销社深化改革,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中加快发展,使供销社尽快成为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深化供销社社有企业改革 
    1.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针对供销社所属企业社有资本比重过大的问题,大力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力求社有企业的股本结构进一步优化,使股份制真正成为社有企业的主要实现形式。 
    2.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要大力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收购、控股和参股社有企业,加快推进社有骨干企业的整体合资合作。 
    3.加速推进供销社中小企业规范转制,真正建立起完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和机制。对完全属于市场型、竞争型的中小社有企业,坚决实现社有资本退出,加快社有中小企业的民营化步伐。 
    4.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社有企业,要坚决予以破产和关闭。对暂不具备依法破产条件的社有企业,要通过规范注销、购并消号和依法吊销等方式,使其全部退出。 
    5.各地供销社要积极探索并建立健全符合本地、本企业特点的社有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做到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所有者权益不损失。要建立健全对出资企业的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 
    6.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理顺改制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关系,明确权力和义务,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高效运作机制。 
    7.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社有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重点是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选人、用人机制,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对经营管理层全面实行年薪制、期权制和股权制,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二、大力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8.以经纪人协会、专业合作社协会、农产品专业协会、农协等为主要模式的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是供销社深化组织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供销社要以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为己任,并履行好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责。 
    9.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要以合作经济的基本原则为指导,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实行组织、人才、资本的全面开放,积极引导并吸纳经济实力强、市场带动能力大的种养加大户、个体经营大户、农业技术人员及科研单位等加入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10.各地供销社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抓紧创办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强化信息、技术、仓储、运输等方面的服务与合作,从体制创新入手,尽快成立各级协会,制订章程和发展规划,确保各类协会健康发展。条件成熟的联合社,要建立新型合作经济 联合组织,不断增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流通中的影响力。 
    11.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要着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1)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采取牵头领办、参股联办、指导协办等多种形式,积极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要规范运作程序,以农民为主体,真正体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办社原则。积极推进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带动当地农业发展。 
    (2)鼓励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的深度结合,完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跨区域、跨行业的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培育发展科技型、外向型的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提高龙头企业的科技含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和标准化生产,让农民分享加工与流通环节中的利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结合供销社自身条件,立足当地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和特色、绿色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建设。 
    (4)继续培育和建设农副产品市场,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为农民进入市场提供桥梁和载体。要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市场布局和结构,完善功能,增强辐射力。 
    (5)以村级综合服务站为基础,在开展综合经营,拓展服务领域的同时,继续办好庄稼医院。特别是把测土施肥、科学合理用药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农村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 
    三、创新经营业态,加速推进现代营销方式 
    12.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运用现代营销手段,对现有流通网络进行整合,将超市办到农村去,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 
    13.加快全省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配送体系建设。要以大中型农资经营企业为龙头,以区域性配送中心为支撑,以基层农资供应网点为基础,通过系统上下、内外的联合与合作,整合现有的网络资源,在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规范化、标准化运作中,构建起全省农资连锁配送网络。 
    14.加快全省农村日用工业品连锁配送体系建设。要以供销社现有商场、日用工业品经营企业为依托,以资产为纽带,以农村市场为基础,广泛采用连锁配送、超市、折扣店、便利店、专营店、特色店等现代流通方式,实现规模经营,减少环节,让利农民。 
    15.加快全省农副产品连锁配送体系建设。要以供销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城乡超市为龙头,广泛开展连锁配送、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把农村及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优质特色、绿色农产品通过网络配送出去,并与日用工业品连锁经营相联结,打造双向开拓市场的平合,把农民引向市场,实现生产和流通环节的有效对接。 
    16.加快全省农村医药连锁经营体系 建设。充分发挥供销社现有医药经营网点优势和资源条件,积极开展与各医药批发企业、零售连锁集团、品牌药房等的联合与合作。重点培育一批跨地区、跨所有制、具有较多经营网点、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较高知名度的大型医药连锁经营企业,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可覆盖全省农村的医药连锁经营体系。 
    17.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各级供销社要把网络技术注入到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借助现代信息手段,及时传递商品供求信息,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安排生产。 
    四、加强领导,促进供销社改革不断深化 
    18.各级供销社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供销社深化改革,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19.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积极争取扶持政策,推动供销社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20.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供销社改革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实施。 
    21.要认真总结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引导作用。要扩大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供销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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