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供合经〔2004〕6号) 近年来,全省供销社系统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中发〔1995〕5号)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当前供销合作社几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国发〔1999〕5号),特别是《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辽委发〔1996〕18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在改革发展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 为了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发 〔2003〕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省供销社深化改革,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中加快发展,使供销社尽快成为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全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深化供销社社有企业改革 1.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针对供销社所属企业社有资本比重过大的问题,大力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发展,力求社有企业的股本结构进一步优化,使股份制真正成为社有企业的主要实现形式。 2.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多元投资主体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要大力支持和鼓励社会资本收购、控股和参股社有企业,加快推进社有骨干企业的整体合资合作。 3.加速推进供销社中小企业规范转制,真正建立起完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和机制。对完全属于市场型、竞争型的中小社有企业,坚决实现社有资本退出,加快社有中小企业的民营化步伐。 4.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社有企业,要坚决予以破产和关闭。对暂不具备依法破产条件的社有企业,要通过规范注销、购并消号和依法吊销等方式,使其全部退出。 5.各地供销社要积极探索并建立健全符合本地、本企业特点的社有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做到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所有者权益不损失。要建立健全对出资企业的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 6.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理顺改制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关系,明确权力和义务,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高效运作机制。 7.按照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社有企业激励和约束机制。重点是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选人、用人机制,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对经营管理层全面实行年薪制、期权制和股权制,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二、大力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8.以经纪人协会、专业合作社协会、农产品专业协会、农协等为主要模式的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是供销社深化组织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供销社要以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为己任,并履行好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的职责。 9.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要以合作经济的基本原则为指导,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实行组织、人才、资本的全面开放,积极引导并吸纳经济实力强、市场带动能力大的种养加大户、个体经营大户、农业技术人员及科研单位等加入新型合作经济组织。 10.各地供销社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抓紧创办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强化信息、技术、仓储、运输等方面的服务与合作,从体制创新入手,尽快成立各级协会,制订章程和发展规划,确保各类协会健康发展。条件成熟的联合社,要建立新型合作经济 联合组织,不断增强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流通中的影响力。 11.发展新型合作经济组织,要着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1)围绕当地主导产业、特色产业,采取牵头领办、参股联办、指导协办等多种形式,积极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要规范运作程序,以农民为主体,真正体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办社原则。积极推进专业合作社标准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通过实施品牌战略,带动当地农业发展。 (2)鼓励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的深度结合,完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跨区域、跨行业的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培育发展科技型、外向型的龙头企业或企业集团。通过提高龙头企业的科技含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和标准化生产,让农民分享加工与流通环节中的利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结合供销社自身条件,立足当地资源优势,积极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和特色、绿色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建设。 (4)继续培育和建设农副产品市场,参与农村市场体系建设,为农民进入市场提供桥梁和载体。要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市场布局和结构,完善功能,增强辐射力。 (5)以村级综合服务站为基础,在开展综合经营,拓展服务领域的同时,继续办好庄稼医院。特别是把测土施肥、科学合理用药结合起来,不断推进农村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 三、创新经营业态,加速推进现代营销方式 12.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运用现代营销手段,对现有流通网络进行整合,将超市办到农村去,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 13.加快全省农业生产资料连锁配送体系建设。要以大中型农资经营企业为龙头,以区域性配送中心为支撑,以基层农资供应网点为基础,通过系统上下、内外的联合与合作,整合现有的网络资源,在品牌输出、管理输出,规范化、标准化运作中,构建起全省农资连锁配送网络。 14.加快全省农村日用工业品连锁配送体系建设。要以供销社现有商场、日用工业品经营企业为依托,以资产为纽带,以农村市场为基础,广泛采用连锁配送、超市、折扣店、便利店、专营店、特色店等现代流通方式,实现规模经营,减少环节,让利农民。 15.加快全省农副产品连锁配送体系建设。要以供销社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城乡超市为龙头,广泛开展连锁配送、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把农村及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优质特色、绿色农产品通过网络配送出去,并与日用工业品连锁经营相联结,打造双向开拓市场的平合,把农民引向市场,实现生产和流通环节的有效对接。 16.加快全省农村医药连锁经营体系 建设。充分发挥供销社现有医药经营网点优势和资源条件,积极开展与各医药批发企业、零售连锁集团、品牌药房等的联合与合作。重点培育一批跨地区、跨所有制、具有较多经营网点、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较高知名度的大型医药连锁经营企业,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可覆盖全省农村的医药连锁经营体系。 17.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各级供销社要把网络技术注入到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过程中,借助现代信息手段,及时传递商品供求信息,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安排生产。 四、加强领导,促进供销社改革不断深化 18.各级供销社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供销社深化改革,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19.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积极争取扶持政策,推动供销社改革工作顺利开展。 20.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制定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供销社改革的实施方案,突出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认真组织实施。 21.要认真总结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典型经验,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引导作用。要扩大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供销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