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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经济效益情况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4-02-20 访问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总社直属企业:
2003年,是全党全国人民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良好开局的一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长9.1%,宏观经济继续趋好,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在这样的良好形势下,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也呈现出良好势头,“四项改造”不断深化,经济效益继续提高,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正面临着良好的机遇。
一、 全国供销合作社2003年度经济效益基本情况
(一)利润总额达到42.3亿元,仅次于历史最高峰的1988年
根据全国32个省级(大连、青岛、宁波、厦门4个计划单列市并入所在省汇总)报表单位统计,2003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以下简称全系统)汇总实现利润42.3亿元,同比增长47.5%,经济效益又迈上新的台阶。这是自2000年以来全系统连续第4年实现汇总盈利,而且实现利润总额仅次于历史最高峰1988年的50亿元。其中盈利企业利润额53.6亿元,同比增长25.2%;亏损企业亏损额11.3亿元,同比下降20%。全系统亏损面为14.3%,比上年同期下降3.2个百分点。
在全系统 42.3亿元的利润总额中,县以上企业实现利润 41.4亿元,同比增长44.5%,占系统利润总额的98%;基层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基层社)实现利润0.87亿元,占系统利润总额的2%。棉花企业实现利润14.5亿元,同比增长80.6%,占系统利润总额的34.4%;农资企业实现利润4.7亿元,同比增长72.2%,占系统利润总额的11.1%。
以省为单位,全国除云南、甘肃两省大幅减亏外,其他地区都实现了汇总盈利,其中青海省实现扭亏为盈。利润总额超亿元的有山东、浙江、上海、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江苏、安徽、河南8省(市),盈利大户山东、上海、浙江3省(市)的利润总额都在5亿元以上。2003年各地供销合作社经济效益进一步好转,说明“四项改造”的效果开始在经济效益上体现出来,近年来,供销合作社企业通过改制、重组、破产、兼并、拍卖、托管等办法,消灭了一批亏损源,企业不再发生新亏损的机制正在建立,这些措施为供销合作社经济效益的持续好转创造了条件。
(二)全国基层供销社继2002年扭转连续12年亏损的局面后,2003年继续保持盈利
2002年,基层社汇总实现利润96万元,扭转了连续12年汇总亏损的局面。2003年基层社继续保持盈利,实现利润总额8708万元,是上年的90倍。全国 23444个独立核算的基层社中,有3012个亏损,亏损面为12.9%,比上年下降 2.9 个百分点。从全国看,基层社整体不亏损的有 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上海、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共20个单位。其中广东、上海、四川3省(市)基层社经营状况相对较好,利润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
(三)农资企业直面激烈的市场竞争,经济效益稳定增长
2003年,全国供销社农资企业实现利润4.7亿元,同比增加 2亿元,增长72.2%。近年来,随着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化,社会各类企业、厂家直销点、个体经销商以及“农业三站”等都在经营化肥,有的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化肥经营已经进入微利时代,毛利率越来越低。根据全国汇总会计报表反映,2003年全国供销社农资企业毛利率仅为4.28%,比上年下降0.75个百分点。而且2003年化肥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市场机会较难把握。面对多种不利因素,各地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积极转换经营机制、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通过抓资源、抢市场,开展连锁经营等办法,使农资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保持在60%以上,好的地方达到70%以上。目前,全系统已建立农资连锁企业830个,连锁经营网点23000多个,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了脚跟。
(四)棉花企业深化改革,抢抓机遇,经济效益大幅攀升
2003年全国供销社棉花企业实现利润14.5亿元,同比增长80.6%。棉花企业的亏损面为15.1%,比上年下降 3.7 个百分点。一方面,棉花企业继续深化改革,体制和机制进一步理顺,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竞争力明显增强;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宏观经济形势稳步发展和棉花减产带来的供需矛盾加大,棉花市场求大于供的矛盾突出等原因,2003年全国棉花市场出现了多年未有的大涨价,棉花价格出人意料地大幅攀升,最高时每吨棉花达到18000多元,已经超过国际市场棉花价格,即使新棉上市也没有得到有效缓解。不少棉花企业抓住了市场行情变化的机遇,在棉花购销中获利丰厚,如几个重点棉花大省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山东的利润都实现大幅增长。棉花价格的上涨和卖方市场是今年棉花企业效益大幅度提升的重要原因。
(五)克服“非典”等不利因素,销售收入保持增长
继2002年遏制住销售收入连年下滑的势头后,2003年全系统销售收入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虽然上半年我国遭受“非典”袭击,对服务业特别是零售业影响很大,但全系统全年仍实现销售收入3645.9亿元,同比增长15.3%。其中县以上企业实现销售收入 3050.8 亿元,同比增长18.3%;基层社实现销售收入595 亿元,同比增长2.1%。农资企业实现销售收入906.5亿元,同比增长11.7%;棉花企业实现销售收入795.6亿元,同比增长27.2%。全国32个报表汇总单位中,有 25个单位销售收入有不同程度的增长。
(六)资产运营效率有所提高,财务状况进一步好转
2003年,全系统资产财务状况进一步好转,体现为资产总额增加,负债总额减少,所有者权益总额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资产周转率加快,资金利用效率有所提高。
截止2003年末,全系统资产总额为4991.1亿元,比上年增加70.6亿元,增长1.4%;负债总额4320.8亿元,比上年减少45.6亿元,下降1%;所有者权益670.3亿元,比上年增加116.2亿元,增长21%。全系统资产负债率86.6%,比上年下降2.2个百分点。全系统总资产周转率由上年的0.65次提高到0.74次,流动资产周转率由上年的0.95次提高到1.07次。全系统社员股金70.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5亿元,下降17.1 %。其中基层社社员股金39.5亿元,比上年减少9.2亿元,下降18.9%。
二、 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是社有企业改制不够规范。这几年社有企业改革力度很大,通过改制,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经济效益显著提高。根据会计报表统计,1998年至2003年全系统企业户数从5.9万户减少到4.4万户,但实现利润从亏损156亿元到盈利42亿元,这就是改革带来的成果。可以说,没有这几年思想的解放,没有这几年社有企业大刀阔斧的改革,就没有供销合作社今天的效益。在充分肯定社有企业改制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具体改制工作中出现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不分情况,把改制片面理解为社有资本全面退出;有的不顾企业实际一卖了之,甚至对社有资产低估、压价;有的搞暗箱操作,造成社有资产流失;还有的采用下指标、限时间、赶进度的行政办法,为了多元化而多元化,没有形成真正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是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仍然突出。首先是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如东部山东省供销合作社2003的销售额是683亿元,浙江省是359亿元,而西部地区的11个省(区、市)的销售额总和是382亿元,只相当于山东省的56%,全系统的10.5%。其次是地区内部发展不平衡。如山东省供销合作社3276 个独立核算单位2003年共实现利润总额13.5亿元,仅魏桥棉纺厂1家企业就占了60%。再次是县以上企业与基层社发展不平衡。2003年,全系统84%的销售收入和98%的利润都集中在县以上企业,基层社的销售收入只占县以上企业的19.5%,利润总额只占全系统的2%。
三是基层社还没有完全走出困境。总体上看,基层社的经营状况虽持续好转,但经营仍比较困难,其实现的利润和发挥的作用难以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在计划经济时代,基层社实现的利润在全部利润中比重很大,如1988年全国基层供销社共实现利润12亿元,占当年全部利润的24%,而2003年全国基层社实现的利润为0.87亿元,只占当年全部利润的2%。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10多年中,基层社的经营状况每况愈下,近两年才稍有好转,但从目前情况看,基层供销社尚未完全走出困境,相当一部分基层社已退出流通领域,靠经营固定资产艰难度日,所以基层供销社是深化供销社改革的难点,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
四是债务负担依然较重。从2003年的情况看,全系统资产负债率为86.6%,虽比上年有所下降,但仍然偏高,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全国各省供销社中,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只有北京、福建、浙江、上海4家,其他省份资产负债率都在70%以上,有的省资产负债率超过100%,整体上已资不抵债。所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减债减负仍然是供销合作社的一项艰巨任务。
三、对2004年供销合作社经济运行的建议
(一)规范社有企业改制行为,合理调整社有资本的布局和结构,着力提升社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社有资本在改革中有进有退,采取各种方式放开搞活,是深化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是符合党的十六大精神和总社“四项改造”要求的,我们应当积极支持和提倡。但深化企业改革要有利于供销合作社发展,有利于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为“三农”服务,不能将改革简单化,甚至一卖了之。要坚决反对低估贱卖社有资产、明卖实送的错误做法。
目前,供销合作社企业的资本结构比较单一,企业竞争力较弱,为此应当积极推行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产权多元化改造,合理调整社有资本的布局和结构,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社有企业改制的方式是灵活的,总的要求是坚持改革的市场取向,放开搞活,但不能把出售作为社有企业改制的主要方式,应当着眼于企业发展,积极采用股份制、股份合作制、重组、联合、兼并、租赁、合资、合作等方式。社有资本的进退以及企业改制,要从各个地区和各个企业的具体情况出发,推进社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重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资产运行效率。同时,在改制中要着眼于社有资本功能的放大,能够用少量的社有资本控制、影响和带动大量的社会资本,从而形成社有资本在动态上的数量优势、素质优势和布局优势,真正提升社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社有企业改制的步伐既要加快,又要稳妥。社有企业改制,要兼顾出资人、债权人、企业和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从改制方案的制定、清产核资、财务审计、交易管理和经营者购买股份等每一个环节上,都应当公开、公平、公正,落实责任,防止低价处置和贱卖社有资产的现象。
(二)加强对企业特别是改制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改善经营,提高效益
企业改制后,理事会要行使好出资人和股东的权利,加强对控股、参股企业的管理和监督,防止以改代管。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要理清思路,认清形势,坚定为“三农”服务的办社方向,积极开拓市场领域,把所属控股和参股企业做强做大。在此基础上实现外引内联,优势互补,用现代流通方式改造所属企业和经营网络。
从供销合作社的情况看,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理顺。各地供销合作社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体制和模式。无论是改制的企业还是未改制的企业,都必须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督和制约,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防止决策失误带来的资产流失和债务的增加。
(三)加大基层供销社的改革力度,充分发挥基层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的作用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和供销社改革,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供销社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很大程度上要依托基层供销社。从2003年的报表数据看,基层社的销售增长落后县以上企业16个百分点,平均每个基层社的销售收入只有250多万元,所有者权益只有47万元,其发展态势明显落后于县以上企业,发展后劲明显不足,为农服务实力不强。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的基础,是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依托,也对供销合作社的网络改造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对具备一定实力和基础的基层社必须加大改革力度,壮大实力,巩固阵地,为全系统经营网络的整合创造条件。同时,要合理调整基层社的布局,大力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以此推动基层供销社的改革。
(四)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减债减负,使企业实现轻装上阵
目前,供销合作社的资产负债率仍高达86.6%,沉重的债务包袱是影响供销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障碍。各地供销合作社要紧紧依靠当地政府,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抓紧研究落实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在这个问题上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从大局出发,从实际可操作性出发,抓紧先分解中央政策性挂账,同时对地方政策性挂账,要本着先易后难的方法,落实多少先报多少,不要因小失大,要充分认识久拖不决的危害性。各地要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在国家政策允许的前提下,用好用足国家优惠政策,积极主动地与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协商沟通,妥善解决金融机构债务,使企业实现轻装上阵。继续加大企业破产、合并、分立、重组的力度。要千方百计盘活资产,充分挖掘资产的潜在价值,通过对闲置资产的开发利用,达到增资减债的目的。
稿件来源
:总社财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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