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确定的奋斗目标,按照省委工作会议提出的“虚心学习、主动接轨、真诚合作、实现双赢”的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交流的若干意见》(浙委[2003]6号)精神,省供销社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全面主动接轨上海、以积极的姿态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交流,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交流的重要意义以上海为龙头的长江三角洲是我国经济综合实力最强、对外开放程度最高、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省委、省政府根据上海及长江三角洲的独特地位和功能,从加快我省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提出了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交流的重大战略决策。这是我省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浙江与上海及长江三角州地域相邻,人缘相亲,经济相融,联系十分密切,供销社接轨上海、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交流又有着十分有利的条件和良好的基础。主动接轨上海、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交流,有利于我省供销社扩大农产品销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利于更好地借助其商贸等现代服务业的优势,加快供销社系统的招商引资,改造传统营销网络和形式,实现低成本快速扩张,整合和发挥系统优势;有利于充分利用上海金融、科技、人才、信息和管理资源,提升供销社的经营管理层次,增强综合竞争力;有利于充分利用上海这个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扩大供销社农产品及其他产品的出口,加大国际交流,提高供销社对外开放水平。因此,全省各级供销社必须充分认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接轨上海、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交流这一重大决策的深远意义,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开放意识,抓住抓好这次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乘势而上,积极主动接轨上海及长三角,促进和加快我省供销社的发展。 二、接轨上海、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交流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从供销社系统实际出发,坚持重在发展,实现双赢;市场主导,企业主体;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积极主动接轨上海、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交流,进一步提高我省供销社的对内对外开放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 三、接轨上海、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交流的重点工作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我省供销社接轨上海、参与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交流的重点是: (一)切实做好供销社经营的各类农产品进入上海市场,努力扩大市场份额。农副产品购销是供销社一大经营优势,我省各地都有传统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农产品资源非常丰富。同时,我省效益农业起步早,绿色无公害农产品已形成一定的生产规模,随着上海国际大都市的进一步扩张和城市化水平的迅速提高,对农产品特别是对“鲜活、无公害绿色食品”的消费需求将迅猛增长。各级供销社要把农产品供沪作为“接轨上海、融入长三角”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通过各种形式,努力拓展上海市场的销售渠道,构筑农产品进入上海市场的平台,不断提高浙江农产品在上海市场的占有率。要做好省政府在沪举办的农业博览会的组织参展工作,同时要积极鼓励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各种赴沪农产品展销会,扩大我省农产品在上海市场的影响力。省社将在适当时候组织举办系统专业合作社产品推荐洽谈会,邀请上海有关商业企业和大型超市等参加,通过请进来扩大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的销售。鼓励有条件的社办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市场等到上海及毗邻城市设窗口,扩大市场覆盖面。 (二)以进入上海市场为目标,推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着力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在农产品市场结构性过剩的情况下,产品质量安全就是竞争力,大力发展和经营“安全、营养、卫生、新鲜”的农产品,是提高浙江农产品在上海市场占有率的“立足点”。要按照上海对农产品实行准入制的要求,坚持质量先行,充分利用生态资源优势,积极依托所兴办的专业合作社和各类生产基地,组织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使生产的农产品符合上海市场“准入制” 的要求和条件。省社将对全省系统300家左右的专业合作社的主任和骨干进行标准化生产轮训,提高专业合作社对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专业合作社建立和健全以产品标准为主体,包括工作标准和管理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化体系,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引导和帮助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建立绿色农产品生产和加工基地,严格控制高毒性、高残留农药和其他有害有毒物质的使用,确保供销社供沪农产品的诚信度。积极鼓励支持专业合作社申报注册商标,开展品牌化经营。要转变“酒香不怕巷子深”的观念,主动出击,大力宣传,尽可能形成全省性的在上海市场有知名度的统一品牌,扩大市场占有份额。要重视农产品的包装、储藏和保鲜,集中在邻近上海的嘉兴等地建设冷藏保鲜库,进一步提高供沪鲜活农产品的长年供应能力。 (三)积极引进上海先进的流通业态、经营模式和管理理念,开展多种形式的招商引资。充分利用上海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国内外大企业和研发中心及经营管理人才集聚的优势,想方设法吸引国内外大公司、大集团来我省供销社系统投资,优势互补,靠大做大,实现低成本的迅速扩张,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在招商引资上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视野,拓宽思路,转变观念,创新形式,放宽市场准入,在坚持有利于发展的前提下,做到灵活实效。要把上海作为招商引资、加强全方位合作的“桥头堡”、“主阵地”,探索多领域、多渠道、多形式合作的新机制。要总结推广各地与上海大超市合作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吸引上海大型商贸集团到我省系统开设连锁分店,以提升供销社农村连锁经营网络的层次和辐射力。要充分利用上海独特的口岸优势、便利的外贸窗口和强大的与国际交流合作的优势,开拓国际市场。同时利用这一国际平台,扩大与国外商贸企业的合作与交流。要把贯彻实施全省供销社连锁经营三年发展规划,与引进先进流通业态、经营模式和管理理念结合起来,走出一条招商引资的新路子。 (四)加快供销社系统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信息网络与上海及长三角的对接。我省供销社系统电子信息网络经过几年建设,已初步形成了省社和全省系统56个县(市)、20多个专业合作社、20多家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龙头企业的电子网络系统,并开辟了“浙江供销信息港”、“联商网”、“商务在线”、“农产品进超市”等信息网络平台,参加了省政府“浙江农网”网络,这些都为加快与上海及长三角信息的对接与互动提供了网络基础。我省供销社系统信息网要积极主动连接上海有关的信息网,吸收上海信息资源,加强农产品市场信息、政策信息、科技信息、投资信息的交流和沟通。一是要扩展和建立起省、市、县及企业、市场、专业社的纵横贯通的互联网络体系,特别是要做到县以上供销社及重点和骨干龙头企业、市场及专业社的互连;二是拓展和完善省社信息网络平台的功能。“浙江供销信息港”是全省供销社系统信息网络的中心平台,要进一步完善其功能,组织系统企业上网,争取用二至三年时间形成全省网络系统;三是充分依托和利用省级机关网络平台资源,提升系统信息对接上海的能力和效率。“浙江农网”是由省政府主管,9个涉农厅局联办的面向“三农”的综合性大型农业网站,省供销社设有分中心并建有子网站,下半年,“浙江农网”中心又将与省农办、省气象局、省供销社联合创办农产品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浙江农产品黄页”。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这些网站,扩大信息的沟通和开展浙江农产品的电子交易;四是尽快实现浙沪两省市供销社网络信息的对接,加强两地系统的信息交流和沟通,并以此为切入点,使我省供销社的信息网络全面接轨大上海。 (五)加快培植一批骨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批发市场,提高农产品进沪的流通效率。到2003年6月底止,我省供销社系统共有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农业龙头企业62个,专业合作社364个,农产品批发市场160个,其中有不少已列入省和国家级龙头企业、示范性专业合作社,在当地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优势。要围绕我省优势产业,培育一批有著名品牌的、上规模的、市场开拓力强、运行机制较完善、产品符合上海市场需求的骨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发挥龙头的带动力作用。对农产品龙头企业,要不断开发新技术,提高农产品精加工、深加工、储存保鲜的技术和能力,扩大优质农产品的供沪和出口;对骨干专业合作社要从生产为主转向产销结合,以销定产,进一步培育市场开拓能力,完善内部运行机制,提升产品档次和质量,加强标准化生产和管理,加快与市场及龙头企业的对接;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物流技术加以改造,逐步升级换代,健全市场功能,提高市场的服务和管理水平。要支持已在上海扎根并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如上海华河工贸有限公司等,进一步做大做强,逐步形成产、加、销一条龙的龙头型企业,并以其为依托,带动其他企业、专业合作社、批发市场的产品进入上海市场。同时,要鼓励上海工商企业以资本、技术、市场等要素入股,投资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共同开发面向上海市场的农副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加快我省供销社社办企业、专业合作社和批发市场的技术改造,扩大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 (六)加强组织,分步实施,统一规划,整体推进。省社及各市社要进一步加强对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交流的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交流是一项长远的系统工程,各地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从供销社的特点及实际出发,统一规划,讲求实效,区别对待,分步实施。在产品特色上,要根据上海市场农产品供应和居民消费特点,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发展精品农业,错开其他省份农产品优势,以特制胜。在时间供应上,针对农产品生产季节性强而常年供应的矛盾,充分利用我省山多、小气候资源丰富的优势,注重农产品上市的季节差和时间差,满足上海市场农产品供应的连续性。在空间布局上,要避免系统内相互挤压和盲目竞争,邻近上海的嘉湖两市供销社,可重点围绕上海餐桌经济,组织提供鲜活农产品;浙西南地区供销社可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的优势,大力发展有机农产品生产和经营,同时,可以利用旅游资源,为上海市民提供旅游休闲的“后花园”;浙东沿海地区供销社可重点争取上海加工农业、创汇农业,建立制造车间,发展农产品加工。要开展全方位的调查研究,摸清上海市场特色和消费需求,理清思路和目标,整合资源和力量,整体推进接轨上海、参与长三角地区的合作与交流。要加强与上海、江苏供销社的对口互访和交流,开展整体性的接轨活动。省社将每年组织1至2次由省、市、县供销社和部分企业、专业合作社、批发市场参加的赴上海、江苏学习考察,同时邀请上海、江苏两省市供销社来浙江交流。各市供销社也应开展各种形式的对口交流与互访。 各市供销社要从实际出发提出相应的实施办法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