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登市供销社从企业实际出发,从维护职工利益出发,坚持“积极稳妥,依法分类,循序渐进,保持稳定”的原则,积极推行职工分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自2002年9月开始探讨市社直属的土产公司和明珠公司两个企业职工分流问题,历时四个多月,共分流职工308人,兑付职工集资和发给经济补偿金460万元。
一、精心组织,措施到位。职工分流工作难度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保证职工分流工作的顺利实施,市社党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突出“一个重点”,确保“四个到位”,使职工分流工作的前期准备环环扣紧。突出“一个重点”,就是重点做好职工分流的实施方案制订工作。在广泛吸取省内外供销社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多方征求意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供销社的实际和企业现状,数易其稿,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职工分流方案。确保“四个到位”,一是确保分流人员情况落实到位,保证了分流工作的准确性;二是确保思想政治工作到位,取得了职工的理解,确保了职工的思想稳定;三是确保职工分流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四是确保分流资金到位,市社通过资产拍卖筹措资金400多万元,从而保证了分流资金的及时到位。
二、把握政策,稳妥操作。在实施职工分流工作中,他们依据《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解除了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了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结清了企业与职工的往来帐目,给予了职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大多数分流职工是满意的,职工分流工作比较顺利。具体操作办法是:(一)自2003年1月1日起,解除两企业职工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档案转出供销社系统。企业不再为待岗、离岗职工负担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职工不再享受企业的各种福利待遇及费用报销。(二)兑付分流职工的集资和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企业在与职工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的同时,一次性兑付职工的集资等款项,并给予每个工龄年300元的经济补偿。(三)对因工伤残、残废军人、“三期”(孕期、产期、哺育期)内的女职工依据有关政策规定,给予适当照顾。(四)对逾期不办理分流手续的职工,企业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享受有关分流的优惠政策。(五)为分流职工服务,帮助分流职工办理档案托管手续。截止2003年1月底,帮助245名职工把档案托管到市企业职工档案委托管理中心。
这次职工分流是该市供销社有史以来第一次,他们的体会是:深化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是做好职工分流工作的基本保证。符合大多数职工的切身利益是做好职工分流工作的关键。精心组织,循序渐进是做好职工分流工作的重要措施。市委、市政府支持是搞好职工分流工作的前提。这次职工分流始终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进行的,市政府领导对供销社职工分流工作多次听取汇报,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有关部门对供销社的职工分流方案给予政策指导,并为职工提供政策咨询,为供销社搞好职工分流做了大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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