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加强农产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淄政办发〔2012〕60号),积极支持供销合作社抓好农产品经营服务载体建设,明确实施“百千万”农产品经营服务三年行动目标。 一是重点培育1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强社名社发展战略,支持供销合作社三年内重点培育提升专业合作社100家,符合条件的可列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予以扶持。依法规范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经营服务和内部运作机制,积极开展内部资金互助合作,充分发挥组织带头作用,真正实现办一个专业合作社、兴一项产业、富一方群众。 二是改造提升1000家农产品经营超市(专区、专柜)。依托供销合作社较为完善的连锁经营网络,积极拓展农产品经营业务,三年内改造提升农产品经营店(专区、专柜)1000家。支持供销合作社积极推动批发市场优质农产品专区和超市(专柜)建设,畅通大型超市直采和基地直供渠道。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积极为专业合作社、协会和农产品经营企业提供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和信息技术服务,组织引导农民发展生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三是建设万亩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支持供销合作社按照全市南部生态有机农业区、中部观光休闲农业区、北部精准高效农业区三大板块产业布局和蔬菜、畜牧、林果、花卉四大产业振兴计划,发展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1万亩以上,搞好示范带动,引导农民科学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努力实现优质优价,促进农民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