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分会救助审批表.doc 供销机党字〔2015〕3号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慈善工作站 关于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直属机关各党委、总支、支部: 按照山东省慈善总会《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直机关2015年“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鲁慈﹝2015﹞9号)的要求,现将省社直属机关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动员直属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捐助,为特困群体奉献爱心,营造慈善公益、爱心互助的氛围,增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原则 1.捐赠原则:广泛发动,自觉自愿,鼓励奉献; 2.捐赠主体:省社机关和直属机关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3.捐赠标准:干部职工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实际收入;倡导机关事业单位捐赠节约的一笔开支。 三、捐款的使用 2015年省直机关“慈心一日捐”的40%作为大病救助基金,用于省直机关的困难干部职工的大病救助,其余60%用于全省困难群众的救助。直属机关各单位的救助工作由省社慈善工作站直接受理,报省慈善总会办公室核准,救助对象主要为直属机关干部、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 四、捐款时间 7月1日、2日两天,为各党委、总支、支部集中上缴捐款时间。请将捐款和明细统一上缴至省社慈善工作站(机关党委办公室)。 中共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机关委员会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慈善工作站 2015年6月10日 抄送:省社党组各领导,巡视员、副巡视员、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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