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慈心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按照山东省慈善总会和省直分会关于在省直机关广泛开展“慈心一日捐”活动的布署和具体要求,现将省社开展“一日捐”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一日捐”活动,动员干部职工开展爱心捐助,为特困群体奉献爱心,营造慈善公益、爱心互助的氛围,增强人文关怀,促进社会和谐。 二、活动原则 1.捐赠原则:广泛发动,自觉自愿,鼓励奉献; 2.捐赠主体:省社机关和直属机关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 3.捐赠标准:不低于个人1天的实际收入。 三、捐款的使用 由慈善总会对遭遇重大疾病或因突发事故致困致贫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给予临时性救助。 四、活动安排 1.5月15前,各单位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充分做好捐赠动员工作。 2.5月27、28、29日三天,为各党委、总支、支部集中上缴捐款时间。 请各单位将捐款和明细统一上缴至省社慈善工作站(机关党委办公室)。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慈善工作站 2014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