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机关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提升能力、创新工作“模范履职处室、模范履职处室负责人、先进工作法” 评选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支部:为扎实推进“服务三农、振兴供销、我的岗位、我的责任”大讨论活动的开展,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提升能力、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为基层服务水平,总结创造性抓落实的工作经验、方法,结合省直机关开展的提升能力、创新工作“三个一百”争创评选活动和机关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提升能力、创新工作“模范履职处室、模范履职处室负责人、先进工作法”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在着力推进生产、流通、信用合作综合发展,加快构建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和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的事业中坚定信仰、信念、信心,加强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提高效能,突出机关处室和中层骨干这个重点,努力培养树立一批业绩优良、能力过硬、群众公认的模范履职处室和模范履职处室负责人,总结和交流具有特色的工作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扎实有效推进作风能力建设系统工程,不断提高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正规化水平。 二、范围标准 (一)模范履职处室的标准 1、政治思想坚定。处室成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党的创新理论,党性强、作风正,信仰、信念、信心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整体素质良好。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强,团结协作,乐于奉献。重视学习型处室建设和支部建设,认真履行“三会一课”制度,注意加强专业技能知识学习,处室内部学习氛围浓厚,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健全。 3、善于探索创新。处室具有团结向上、奋发有为,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的处室工作理念和团队精神。注重学习借鉴先进管理模式和经验,在业务工作流程、工作规则、行为规范等方面不断创新,形成特色鲜明的工作品牌。 4、工作业绩显著。处室整体工作思路清晰,管理科学民主规范,工作效率高,服务意识好,业绩突出。在全系统工作中处于领先或较好位次。 5、服务优质规范。切实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坚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真心实意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谋利益。工作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群众满意度高。 6、严格遵纪守法。处室成员严格遵守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学法、懂法、守法,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廉洁自律教育,保持清正廉洁,无违法、违纪行为。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加强文明处室建设,形象良好。 (二)模范履职处室负责人范围和标准 机关处室任现职满1年以上的主要负责人(不含厅以上干部),且具备以下条件: 1、较高的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和基本纲领,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信仰、信念、信心坚定。认真贯彻省联社党组的决策部署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较强的学习能力。具有较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抓好业务和各种新知识的学习。注重调查研究,具有较强的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新理念,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力打造学习型处室。 3、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科学谋划和开展业务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和战略思维的能力,知人善任,统筹协调,处室工作运转顺畅。率先垂范,模范带头,注重调动和发挥处室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较强的执行和创新能力。执行上级决策部署和指示要求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强化责任,健全制度,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强。善于学习借鉴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经验,在工作流程、工作规则、行为规范等方面创造了新经验。 5、突出的工作绩效。坚持求真务实,团结带领本处室人员,不断强化服务、效率和效益意识,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努力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处室工作绩效突出,成果明显,形成特色鲜明的处室工作理念和品牌,在全系统工作中处于领先或较好位次。 6、清廉的自身形象。严格遵守党纪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带头严格自律,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不搞以权谋私。认真履行处室党组织建设和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处室成员没有不廉洁的问题。 (三)先进工作法范围和标准 1、重点征集各处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深化拓展“服务三农、振兴供销、我的岗位、我的责任”大讨论活动为载体,推动作风能力建设系统工程,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促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能的好经验;广大党员干部在立足本职岗位、完成中心任务中创先进、争优秀的好做法。 2、围绕省联社党组提出的“十五项任务”,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严格落实责任,在着力促进生产、流通、信用合作综合发展,加快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和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组织体系建设的对策措施和经验做法。 3、总结梳理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探索,积极应对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本领,创造性抓工作落实的方法。 4、各处室长期以来在完善制度建设、创新工作思路、建立长效机制、推进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具有启示和借鉴意义的经验做法。 三、组织申报 各处室要在12月20日前,向直属机关党委推荐申报评选名单。各处室可以自己申报也可以推荐其他处室。模范履职处室和模范履职处室负责人的评比将在申报推荐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包括系统、直属单位及全体干部职工的意见,推荐3—4个模范履职处室,2—3名模范履职处室负责人,报省联社党组审定。先进工作法,每个处室可以报1-3项。三项表彰同时向省直党工委推荐。 推荐申报要求如下: 1、推荐申报模范履职处室和模范履职处室负责人,要分别填写相应的申报表(见附件1、2)一式2份。主要事迹介绍不超过800字。处室和处室负责人荣誉包括政治和业务两个方面。处室工作理念和团队精神要高度提炼、言简意赅,原则上不超过50字。 2、推荐申报的工作法要有特色,注重典型性、创新性。要突出“法”,切忌面面俱到,搞成一般的经验介绍。文字要朴实简炼,数字要准确无误。文字控制在2000字左右,并配有反映其工作的图片3-5幅。 3、所有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均要加盖部门印章,连同电子版一并报直属机关党委。 (四)评选表彰。明年1月底前,将以会议或文件的形式,对评选出的模范履职处室、模范履职处室负责人和先进工作法予以表彰和奖励,并纳入年终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和公务员考核。 四、工作要求 开展争创评选工作,是“能力年”主题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和成果展示,对于提升党员干部的履职能力、化解“能力不足”的危险具有重要意义。机关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紧密联系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细化考评标准和细则,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参与活动的积极性。要严格评选标准,按照考核排队、民主测评、内部公示、组织研究等程序,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条件过硬、群众公认的先进集体和处室负责人评选出来,把工作中形成的新经验、新做法总结梳理出来。要注重工作实效,真正把评选的过程变成深化争创的过程,变成提升能力、促进工作的过程。要坚持实事求是,力戒形式主义,确保争创评选活动质量和效果。 附件: 1、模范履职处室申报表 2、模范履职处室负责人申报表 3、先进工作法申报体例 中共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直属机关委员会 2012年12月11日 抄送:省直机关党工委、省社领导、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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