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联社机关、各直属单位妇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根据省直机关妇工委(鲁直机妇工字﹝2012﹞4号)文件要求,决定在省联社机关和直属单位开展评选推荐五好家庭和齐鲁特色文化家庭的活动,将有关评选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 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 爱国守法,热心公益好;学习进取,爱岗敬业好;男女平等,尊老爱幼好;移风易俗,少生优育好;勤俭持家,保护环境好。 (二) 齐鲁特色文化家庭评选条件 1、书香家庭评选条件 家庭成员爱书藏书,有一定的藏书量;家庭读书氛围浓厚,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家庭成员学有所获、学有所得、学有所用,成绩突出,社会公认。 2、才艺家庭评选条件 家庭中至少有两名家庭成员有才艺特长;家庭文化活动开展经常,家庭氛围其乐融融;积极发挥文艺特长,宣传倡扬先进文化,促进家庭、社区文化繁荣发展。 3、低碳家庭评选条件 家庭成员具有较强的节能意识,自觉践行低碳生活方式;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倡导环保、节能、低碳社会风尚;认真落实“家庭低碳计划十五件事”,家庭节能成效显著。 4、孝亲家庭评选条件 家庭成员敬老至上,模范恪守孝贤美德,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对老人孝道敬重、呵护体贴;关心帮助、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 5、爱心家庭评选条件 家庭成员自觉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关心关爱弱势群体,在当地有一定的社会影响;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安老、扶幼、助学、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奉献爱心,温暖他人,感召社会。 二、 评选要求 1、各级妇女组织要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形成合力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坚持优中选优,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评选推荐的五好文明家庭和齐鲁特色文明家庭,省联社妇工委将作为先进家庭典型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作为向上级单位和省妇联积极推荐的资源储备。各单位原则上推荐单位五好文明家庭、齐鲁特色文化家庭每项限报一个先进名额,不重复推荐表彰往年的五好家庭。 3、各单位请将推荐人选推荐表及2000字事迹材料一式三份(A4纸,附电子版),于8月30日前报省联社妇工委。 联 系 人:王薇 联系电话:88596521 附件:1、五好文明家庭推荐表 2、书香家庭推荐表 3、才艺家庭推荐表 4、低碳家庭推荐表 5、孝亲家庭推荐表 6、爱心家庭推荐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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