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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妇工字﹝2012﹞7号
关于推荐表彰省联社直属机关“园丁妈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5-16  访问量:

 

关于推荐表彰省联社直属机关
“园丁妈妈”的通知
 
幼儿园妇委会:
在过去的一年中,广大幼儿教师努力工作、教书育人、奉献爱心,为创建省级示范园和精神文明单位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广大家长的赞许。为激励先进、树立标兵,经研究决定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组织开展“园丁妈妈”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表现突出,深受小朋友及家长喜爱。
2、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幼儿教师的职责,从事本岗位工作2年以上。
3、具有专业功底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加幼儿园课程改革实验,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完成所任班级的各项工作。
二、评选办法
1、评选人数和要求。通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从符合条件的教师中推选出5名先进典型,被推人选需填写“园丁妈妈”申报表,并提交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式3份。
2、评选原则和方法。评选要严格标准条件,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公推直选”并广泛征求幼儿和家长的意见。推荐名单产生后公示5—7天,于5月25日前报省联社直属机关妇委会。
三、其他事项
“六·一”儿童节期间,省联社直属机关妇委会将对推选产生的先进典型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联系人:王 薇       电话:88596521
附:省联社直属机关“园丁妈妈”推荐申报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
省联社直属机关“园丁妈妈”推荐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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