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供销合作社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4月15日,济宁市供销社召开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工作会议,各县市区供销社分管领导、安全科长和市直企业经理、安全科长等5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表彰了2015年度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安全工作目标管理”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与各县市区供销社和市直企业签定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4个单位进行了工作交流;分管领导总结了2015年全市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和统筹统保工作,部署了2015年的工作任务;传达贯彻了省供销社4月7日全省供销社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4月8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最后,市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王春明作了重要讲话。 王主任首先通报了进入4月份以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指出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到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全市供销社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汲取教训,强化责任,防控风险,改革创新,确保全市系统不发生任何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为供销社综合改革提供安全保障。一是要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总体要求,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建立完善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领导责任。二是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级供销社要依法督促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依法督促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的法定义务,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传导压力,将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岗位的每一名员工,形成“人人有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三是要强化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值班、安全巡查、安全设施登记管理、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及场所管理、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安全应急预案及人员疏散演练、信息报送、安全隐患举报奖励等制度。四是要强化教育培训。安全管理专业性强,各级供销社要依法督促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逃生救援应急演练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培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习惯和技能,提高处置应急事件、避险逃生能力。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到持证上岗,面对危险,做到训练有数,应对有法。五是要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把排查治理隐患,作为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重要防线。各级供销社要督促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对危险源逐一登记、造册,明确监管责任人。六是要强化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各级供销社要通过“四不两直”暗察暗访的工作方式,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对非法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做到“零容忍”,决不姑息迁就。各单位因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防控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不认真整改,发生人员伤亡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七是要坚持改革创新,开创安全统筹统保工作新局面。安全统筹统保工作是供销社的一项重要业务,也是国家赋予供销社的一项特殊优惠政策。各级供销社要站在系统全局的高度,站在为农服务、为系统服务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统筹统保工作的认识,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目标,严格考核奖惩,确保抓出成效。 王主任指出,安全生产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来不得半点马虎和麻痹。希望大家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守住安全生产红线,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取得成功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济宁市供销社安全管理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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