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供销社再次被市安委会
评为“济宁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2015年,济宁市供销社在省社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主题,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安,夯实基层基础,坚持以统筹统保保安全生产,以安全生产促统筹统保,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为全市供销社改革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再次被济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评为“济宁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
(济宁市供销社安统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