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供销社荣获市政府通报表彰 被授予“2015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日前,泰安市人民政府对在201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了表彰,泰安市供销社荣获“2015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15年,泰安市供销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带领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加强对监管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工作,深入实地排查隐患,全力以赴督促整改,有力促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2016年,市供销社将逐级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打好隐患排查治理歼灭战。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为总抓手,按照尽忠尽德、尽职尽责、尽心尽力、尽廉尽敛、尽善尽美的要求,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泰安市供销社安统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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