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供销基字〔2014〕63号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供销合作社,省联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出资企业: 近日,省安委会办公室以鲁安明电〔2014〕6号文转发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11号),对防汛工作又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以上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供销社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现结合系统实际,特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措施。深刻吸取5月11日暴雨导致山东省再生资源公司青岛分公司挡土墙倒塌压倒职工居住板房造成人员重大伤亡自然灾害事故的教训,充分认清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按照“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的要求,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一次再部署、再要求、再落实、再检查。要加强对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根除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汛期可能出现的强降水、洪水、泥石流、雷电、高温等天气对安全生产带来的不利影响,结合贯彻落实省联社《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供销基字〔2014〕58号)和《关于做好汛期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的通知》(供销经字〔2014〕60号)精神及全省供销社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立即认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细致地拉网式排查。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与主管供销社督查相结合、企事业单位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自查自纠,并健全完善自查自纠档案。各级供销社要对所属单位进行普查,并在普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再进行重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记录在案,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能整改的督促其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限期整改,并督促其做到隐患整改“五落实”,对存有重大隐患的督促其落实专人24小时全天候监控。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与周边单位的沟通和协调,建立汛期共防协议,共同防御自然灾害事故。各级供销社在对所属企事业单位排查的同时,对其周边区域也要进行彻底排查,督促其严格落实防范和治理措施,确保不留死角。要加强车辆安全管理和检查,时刻提示驾驶人员注重车辆保养和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运行中始终保持安全车速行驶;暴雨天能见度过低不能保证行驶安全时,要停车休息;积水路段要先探明情况,确保能够安全通行后缓慢通过,决不能强行冒险行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储存企业、加油站、棉花露天储存场所要认真落实汛期各项防雷电、防洪措施,全面开展防雷电设施检测和防洪措施检查。加强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释放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的检查。沿江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单位要提前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办公场所、宿舍、工棚、仓库等的设置,要科学选址,避开可能受滑坡、坍塌、泥石流、洪水等灾害影响的区域;要强化对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各个关键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排水、运输道路、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垂直运输设备、临时设施等,发现隐患及时治理消除,确保各项防护措施满足汛期安全生产的需要;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根据天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计划,在大风、连续暴雨等恶劣天气情况下,应停止施工并根据情况安排工人撤离施工现场或危险区域;在恶劣天气结束恢复施工之前,必须逐个环节、逐个部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存在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地处低洼地带、泄洪区域的单位要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加强应急演练。对下水管道、窨井和污水池的清洗、疏通作业前,作业单位必须落实可靠的预防硫化氢等有害气体中毒的预防措施。要加强涉氨制冷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的事故防范工作,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要认真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供销社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强化应急管理,搞好应急处置。要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和处置工作,严格执行安全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准确掌握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动态。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搞好衔接,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处置,努力减少自然灾害引发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请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所属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5月30日前报省联社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 附件: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 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省安委会办公室鲁安明 电〔2014〕6号)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4年5月21日 附件: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鲁安办明电〔2014〕6号 各市政府安委会,省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大企业: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4〕40号)和鲁政办发电〔2014〕8号文件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加大安全措施,抓好雨季安全防范工作,加强监测预警和抢险抢修,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绷紧人命关天、安全生产这根弦,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要求、再落实、再检查,要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要部位、重要设施和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凡检查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立即纠正。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要责令企业和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水害和地质灾害隐患、不能确保汛期安全的,要采取断然措施,该搬迁的必须搬迁,该拆除的必须拆除,该停产撤人的必须停产撤人,确保万无一失,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5月15日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安委办明电〔201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中央企业: 进入5月份以来,一些地区连续出现大范围强降雨,部分地区受灾严重,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央领导同志作出一系列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方面和重点环节,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防范,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 进入汛期,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逐渐增多,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人命关天,安全生产这根弦任何时候都要绷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全面落实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要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加强事前预防、加强督促检查、加强指导推动,凡部署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立即纠正。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管监察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超前预防有力、严密防控到位。 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在5月底前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一是加强对危旧房屋以及建筑施工工地、生产厂房、职工宿舍、临建设施、仓库等建筑和重点部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要提前采取防范应对措施,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及时撤人和停止相关作业。 二是加强对公路、铁路存在被冲毁危险的桥梁、隧道、涵洞、边坡等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发现险情要立即停止通行;出现隧道交通拥堵时,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及时疏导拥堵车辆,确保隧道交通安全。 三是加强对尾矿库排洪设施、干滩长度、安全超高和坝体稳定性的检查,特别是加大对危、险库,无主库、停用库的巡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专人值守监控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 四是加强矿山企业防洪和防治水工作,查清矿区及周边水文变化情况、废弃矿井及老窑积水情况,加强对矿井采空区、塌陷区、积水区的巡检、排查,严防淹井(矿)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烟花爆竹企业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的相关规定,严防泄漏、爆炸等事故发生。 六是渔业船舶、水上交通、客船及海上石油作业要做好台风、风暴潮、大雾等恶劣天气的防范措施,并根据气象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任务,严禁冒险作业。 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安全防范。 三、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五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要在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5个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推进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源头治理。 一是抓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要狠抓煤矿治本攻坚,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强力贯彻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治本攻坚七条举措“双七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矿长谈心对话”活动,着力打好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攻坚战,推动煤矿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二是抓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要严格贯彻落实《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和《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加强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推动相关企业搬迁、退出。 三是抓好油气输送管线、城市燃气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监测监控和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确保管线管网平稳运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可控。 四是抓好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强隧道交通安全监管,开展通行和在建隧道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紧急切断装置,严禁非法挂靠营运;加强长途客车安全监管,加大路面安全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无证营运以及超员、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夜间强制停车休息制度。 五是抓好尾矿库安全整治。要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加大对危、险、病尾矿库的治理力度,组织专人盯守,加快整改,促进升级改造,提升安全等级,降低安全风险。 四、强化应急管理,搞好应急处置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要进一步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海事、渔业、海洋等部门沟通联系,健全完善部门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强化预测、预报、预警,确保灾害信息能第一时间通知到有关企业和单位。要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搞好地方政府和企业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做好装备、物资、队伍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及时、科学、有效处置。要加强防灾减灾安全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群防群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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