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供销基字〔2014〕57号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2014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供销合作社,省联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出资企业: 为切实做好今年全省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月”活动,促进全省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开展,省联社根据省安委《关于印发<山东省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4〕11号)精神并结合全省系统实际,制定了《全省供销合作社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围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活动主题,认真抓好落实,务求活动实效。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4年5月9日 全省供销合作社 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组织开展的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省联社根据省安委《关于印发〈山东省2014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14〕11号)安排,结合全省系统实际,制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为主线,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通过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系列活动,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全员安全素养,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促进安全文化建设,推动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继续维护和保持全省供销合作社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安全生产经营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积极组织和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教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组织观看主流媒体播放的专题讲座、影视录像、在线访谈等,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营造舆论氛围,使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二)积极组织和参加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国家确定从今年开始,将每年6月16日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在这一天要积极参加当地组织的各类宣传和现场解答等活动,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逃生自救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三)积极组织和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系统受警示”。 (四)积极组织和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围绕烟花爆竹、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安全、汛期安全和大型商场、超市、校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逃生等内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避险逃生实战演练(或演习),普及应急常识,增强全员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积极组织和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大力开展安全文化进基层、进企业、进乡村、进校园、进社区活动,深入推进安全班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动员广大基层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以下安全生产活动:一是全国职业病防治知识竞赛和全国安全生产卡通形象创意大赛活动;二是省总工会、省安监局组织开展的“安康杯”竞赛和安全优秀班组创建活动及在全省企业开展的“落实岗位责任、查找身边隐患”活动。三是团省委和省安监局联合在全省企事业单位青年职工中开展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 (六)积极组织和参加安全文化书法绘画摄影有奖征集活动。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组织书画摄影爱好者,积极参加省安委组织开展的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和“我安全,我健康,我幸福”为主题的作品征集活动,倡导安全文化,传播安全理念。 (七)积极配合和开展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集中督查活动。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对所属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开展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安全资质检查行动进行集中督查,把活动推向高潮。 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 除参加省和当地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外,还要结合本地本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重点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活动,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查找身边隐患活动、争创安全优秀班组活动和“反三违”活动等。同时,要按照省安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鲁安明电〔2014〕5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和防汛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都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筹划,细化分工,做到每项活动要责任到人、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谋划,注重实效。要按照省安委和省联社统一部署,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上下联动、统一步调,形成声势,真正达到以活动推动工作的目的;同时对自选动作要有创新,着力发动基层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扩大活动覆盖受众面,务求活动实效。 (三)认真总结,强化考核。各市供销合作社、省联社各直属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和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将有关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报送到省联社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要加大工作考核力度,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推动活动不断深入。 请各市供销社、省联社各直属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0日和7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省联社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汇总后报省政府安委会。 联 系 人:毕征利、王志军。 联系电话:0531-88526240、88958743。 传真电话:0531-88957847 电子邮箱:sdcoop8852624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