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供销基字〔2014〕58号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供销合作社,省联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出资企业: 5月11日5:48,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所属的山东省再生资源公司黄岛生产加工点,因百年一遇的暴雨积水导致挡土墙倒塌,压倒职工居住板房。事故发生时,板房内共有职工40人,其中21人被埋,造成l8人死亡,3人受伤(均无生命危险)。 事故发生后,省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立即赶赴现场,全力配合青岛市委市政府及黄岛区委区政府组织人员搜救和伤员救治等工作。同时,组织召开了直属企事业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针对本次自然灾害造成的安全事故,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安全生产事故。为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特别是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隐患工作,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高度重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深刻汲取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这次事故的沉痛教训,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切实抓实抓好。要进一步建立责任体系,健全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特别是要进一步明确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当前汛期来临,各企事业单位及各经营网点要早部署、早安排、早发动、早准备,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迅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别是汛期来临,各级供销社要对所属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领域,如大中型商场(店)、集贸市场、棉麻企业、学校及低洼地带、泄洪区域等进行全面普查,督促指导企业深化隐患排查。要加强对承包租赁单位的安全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同时,要依法对挂靠单位进行全面清理,终止挂靠关系,彻底消除挂靠安全隐患。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要针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特点以及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和部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切实搞好自查自纠,及时根除自然灾害可能带来的事故隐患。 三、切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牢固树立“抓宣教就是抓落实”、“抓宣教就是抓治本”的理念,广泛利用网络、报纸、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各种宣传方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力传播安全知识,有针对性地加大事故教训的警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不安全行为,使“人人讲安全、人人保安全”的思想深入人心。 四、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 24 小时值班,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要在预警预报、接警处警环节落实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气象、地震等信息的把握,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手段,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应对,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各级供销社、各单位相关应急预案要与地方政府应急预案有效衔接,确保发生险情能互通信息、及时响应,提高应对处置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 请各级供销社、各单位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所属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5月15日前报省联社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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