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供销基字〔2014〕23号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对山东鲁棉集团天元仓储有限公司 成功处置重特大火灾险情的通报 各市供销合作社,省联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出资企业: 2013年12月11日11时13分许,山东鲁棉集团天元仓储有限公司章丘库北区当班警消人员贾洪超例行巡查到19号库时,闻到19号库内2号垛有棉花燃烧的气味,立即报告给值班班长,值班班长随即启动报警程序,11时15分,安全科、分管安全的副主任依次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11时17分,抢险人员全部到位,立即将库内2号垛棉花转移至库外空闲货场的安全区域,逐包检查,寻找着火点。11时36分,确定了被阴燃的棉包(包号:207924)并转移至货场外作进一步的灭火处置。随后,将该批棉花转移到更远的安全位置,逐包单列,拉开间距,专人盯守,严密监控,并对该批棉花生产企业送储的其他批次的棉花也进行了重点排查和监控。对整个处置过程,公司进行了照相取证。经分析认定,此次火险是机打棉包在打包过程中遗留火种经阴燃造成的,生产厂家对此毫无异议。 山东鲁棉集团天元仓储有限公司之所以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置重特大火灾险情,是因为他们能够遵循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在长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总结创新了符合棉花仓储特点的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即:“两个强化”、“两个落实”、“三个坚持”、“四个把关”的科学管理方法。“两个强化”是: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两个落实”是:落实安全责任制,落实三级值班制度。“三个坚持”是:坚持安全例会不间断,坚持防火预案演练不松懈,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不放松。“四个把关”是:严把设施设备有效运转关、门禁关、现场作业关和安全巡查关。事件发生后,中储棉总公司法律总监和青岛库总经理专程到章丘库作了实地勘察,认为这是一起典型案例,值得在行业内认真总结、加以推广;并安排山东鲁棉集团天元仓储有限公司在1月8日召开的中储棉青岛片区管理工作会议上作了专题经验介绍。对他们的做法省联社给予了充分肯定,决定予以表扬,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希望山东鲁棉集团天元仓储有限公司继续发扬成绩、戒骄戒躁,扎扎实实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棉花储存安全。希望全省各级供销合作社、各单位要以山东鲁棉集团天元仓储有限公司为榜样,认真学习和借鉴他们科学的安全管理方法,进一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好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消防技能,有效遏制和坚决杜绝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确保全省供销合作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良好稳定,为全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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