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基字〔2013〕141号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印发《全省供销合作社今冬明春火灾 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供销合作社,省联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出资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按照省安委《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鲁安发〔2013〕29号)的要求,省联社制定了《全省供销合作社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3年12月5日 全省供销合作社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冬季防火工作会议和省安委《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鲁安发〔2013〕29号)的精神,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坚决杜绝人员伤亡火灾事故,省联社决定从2013年12月10日至2014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深入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经营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政府冬季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安委有关通知要求,充分发动干部职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切实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全力保持和维护全省供销合作社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良好局面。 二、工作职责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统一领导,强化组织协调,科学统筹推进,依法落实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和宣传教育,提高火灾防控能力。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消防安全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部署开展针对性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针对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人员密集场所通道堵塞、商场市场以店代库违章施工、违规搭建彩钢板建筑、石化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火灾隐患突出等普遍性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确保每开展一次整治,就彻底解决一类突出问题。 (二)突出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紧盯全省、全国“两会”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节点,加大对大中型商店(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棉花储备库、加油站、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并组织和开展好夜查行动,切实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时段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三)广泛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宣传教育培训。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结合全省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围绕“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主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五自查四应会三提示”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干部职工关注主流媒体刊登、播发的消防常识和消防公益广告,曝光的重大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剖析典型火灾案例,以案说法。要依托多种平台,加强各级领导消防工作和领导能力培训,特别是加强案例分析,吸取责任追究教育。要持续组织学校和幼儿园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加强对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电工、电(气)焊、消防巡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 (四)统筹推进火灾防控基础工作。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按照《山东省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的要求,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对网格化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达标验收工作。要持续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和“消防进社区”工作,针对近年来“九小场所”、出租屋和居民家庭亡人火灾事故多发的原因,加强人防、技防和物防措施,严防小场所发生大火灾。 (五)认真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级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加大消防投入,加强灭火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适应火灾防控和应急救援需要。要以遏制火灾、有效处置各类灾害事故为重点,对所属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棉花储备库、加油站、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等企业进行实地熟悉和演练,保证应急预案内容符合灭火救援要求。要加强对消防水源设施的检查维护保养,落实防冻措施,确保灭火供水需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易发、多发季节,各级供销合作社必须高度重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研究针对性措施,帮助所属企业协调解决突出问题。要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开展的冬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狠抓落实。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所属单位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同时,督促其所属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消除火灾隐患。通过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在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进一步形成人人有责任、个个有压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三)强化督导,及时反馈。各级供销合作社要适时组织督导组,对当地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扎实、成绩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相关责任。各市供销合作社、省联社各直属单位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并于全国“两会”结束2日内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报省联社基建储运安全办公室,以便汇总后上报省安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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